Page 369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P. 369
第二十篇 经济综合管理
违法案1179件,其中投机倒把集团案51件。案值万元以上53件,5000~1万元21件,5000元以
下223件,1000元以下882件。相应处理违法人员:批斗495人,戴投机倒把分子帽子7人,逮捕
法办7人,拘留29人,群众管制8人。1967~1971年,共查处投机违法案3.1万多件,罚款和补
税65.18万元。1976年9月,全地区共揭发出投机倒把案591件,案值万元以上10件,千元以上75
件。1978年,工商机关配合开展“一批双打”查处投机违法案1.62万件,其中投机倒把案1517
件,罚没15.44万元。1979年,全地区共查处投机违法案5461件,其中投机倒把案1014件,罚没
5.33万元。1980~1989年,毕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开展4次打
击投机倒把活动。9年间,共查处违法投机案1.08万件,其中投机倒把案811件、大案105件,罚
款182.2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4.58万元。8名作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990年,全地区立案484件,其中投机倒把案97件,罚没45.51万元。1991年立案190件,其中查
处投机倒把案132件,罚没20.51万元。1992年后,经检工作从重点打击投机倒把活动转向查处
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1996~2005年,工商机关以随机的方式开展查处
打击投机倒把活动。2006年以后,随着工商职能的转变,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创新监管
机制,积极构建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打击传销和严格规范直销,深化巩固创建
“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加大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和食用油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先进检测设备,加大食品市场监测力度,2011年对40多类食
品共计定向抽样679个批次,其中合格663个批次、不合格16个批次,合格率为97.6%;完成快速
检测8289个批次,录入平台8289个年批次,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引导消
费者进行科学合理消费。全面开展食品流通许可工作。截至2011年,全系统办理食品流通许可
7160户,其中企业109户,个体工商户7051户,乳制品经营许可证815户,有效地规范了食品经
营行为。开展“3·15”现场咨询、受理投诉活动。2011年接待消费者咨询63000多人(次),
集中销毁160个品种,价值510.2万元假冒伪劣商品。
2009~2011年,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3212件,其中:立案查处一
般程序案件1285件,简易程序案件1927件。罚没款总额522.53万元。
落实政策 据统计,1972~1976年,全地区共查办投机倒把违法案10.41万件,其中投机倒
把案1.48万件,其中20%以上属定性不准、处理失当案。1978年,中共中央制发(1978)37、42
号文件。此后,国家工商局责令各地工商局执行中共中央文件。纠正1972~1976年间产生的错
案。经中共毕节地委批准,毕节地区及各县工商局明确1名领导分管落实政策工作,指定1~2名
干部负责接待办理人民来信来访。至1979年10月,共收到各种申诉1135件,复查564件。其中维
持原处理的360件;属错案(含部分错)204件。退款3.42万元,减免处罚1701元,清退暂扣物
资款6069元。落实政策存在不彻底问题,一些干部片面强调政治上平反,经济上不予退赔,或
以地方财政拿不出钱,不能退库为由,使应当纠正的冤假错案不能兑现;全地区待结案1000多
件,暂扣物资总额近10万元。有的案件因办案人员调走,或材料散失,致使不能复查,平反无
望。1980年,全地区工商管理机关受理申诉1291件。其中纠正错案203件,退库金额7.64万元;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