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0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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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罚没款6件,金额1245元;解扣还款95件,金额2.21万元,维持原处理39件,转外单位5件,
待查597件。至1982年,落实政策工作基本结束。4年多,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收到申诉
2744件,接待人民来访1208次。复查案件2554件,其中属于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1494件,退
款和减免罚没款21.56万元;完全错案542件;维持原处理案518件。
查处非法传销 1997年11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拟发《关于严厉禁止非法传
销培训活动的通知》。毕节地区工商机关根据《通知》要求进行检查,未发现有非法传销活
动。1998年,工商管理机关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依法查处传销活
动。2004年,毕节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和受害者家属反映,调查得知以周××、张××为首的
传销人员窜入毕节市区,以销售意大利雪豹(香港)服饰有限公司西服、皮包为幌子,通过发展
人员缴纳入门费、收购产品等方式,欺骗、拉拢亲戚、朋友、同乡、恋人加入传销网络。地、县
工商局、公安局负责人组成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活动指挥部,抽调56名执法人员、130名干警
分为25个行动小组,于8月27日晚对周××等人为首的传销活动进行打击。一举取缔14个家庭传销
团伙,查获非法传销人员70人,涉嫌金额近百万元。两名传销头目被公安机关刑拘,77名传销人
员被遣返回家。2005年上半年,工商机关先后在毕节市、赫章、威宁、金沙、织金、大方县查获
7件涉嫌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传销案,受骗入股者近1500人,案值44.2万元,取缔传销
窝点11个,查获非法传销人员33人。下半年,毕节市工商局与公安机关配合,进行3次“严打”行
动,铲除23个家庭式洗脑团伙,查获来自江苏、安徽、河南、甘肃、青海、陕西省非法传销人员
102名,公安机关刑拘其头目2名。取缔传销窝点25个,扣留2万余元的安利产品。
2009年,全区各级工商机关按照“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
针,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与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
动,规范直销行为,切实维护全区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是年,发放宣传资料12100份,
手机短信5万余条,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及刑法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等内容,提高公
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和远离传销。出动打传人员1437人(次),车131辆
(次),开展20余次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取缔打着为“新加坡派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深
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连锁销售的家庭式传销窝点75个,查获并遣散来自河南、甘肃、陕西、
福建、山西、四川、青海、湖南、上海等省(市)的传销人员614人,收缴传销资金5万余元,
移送公安机关传销案件1件1人,解救传销人员9人。
2010年,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打、防、控、管”长效机制,发放打击传销宣传资
料13300份,举办电视知识抢答赛,曝光典型案例。出动执法人员1581人(次),执法车204辆
(次),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法取缔传销窝点15个,解救受骗群众7人,遣返来自
河南、甘肃等省的传销人员105人,行政拘留传销骨干6人,收缴传销资金12000元和传销产品25
件以及用于传销活动的书籍、光碟等资料。
2011年,深化巩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开展严打行动10次,依法取缔家庭式
传销窝点41个,查获并劝返传销人员341人,收缴传销资金5.9万元、传销产品32套以及传销书
籍、光盘等资料300余份,确保了毕节试验区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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