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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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扶贫钢材1342.95吨,化肥2.25万吨,水泥3752吨,汽车79辆,审计查出违纪资金355.1万
元。1990年,地区审计局审计调查全地区1989年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调查资金总
额4097万元,查出违纪资金192万元。农田水利资金审计调查总金额1790万元,查出违纪资金
14万元。主要存在问题为: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较为突出。1992年,根据省厅通
知,地区审计局审计调查毕节县商品粮基地1991年的农业资金。查明1991年毕节商品粮基地资
金安排2730.03万元,实际投资1890.36万元。商品粮基地建设总投资460万元。1993年3月,按行
署安排,地区审计局审计调查毕节县1991~1992年粮食以工代赈资金及其财政配套资金。查出
主管部门和部分乡镇挤占挪用坡改梯资金132.57万元,占审计调查总金额的27.67%。主要是:工
程的期中检查制度不健全,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的现象得不到纠正;部门领导只抓进度和质量,
忽视资金的管理,助长资金乱支乱用,甚至私分;对坡改梯工程经验不足,监督不力。1994年
3月,毕节地区审计局向行署提交《对毕节县1991~1992年粮食以工代赈坡改梯资金及配套资金
的审计调查报告》。行署将报告批转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要求对照检查;要求全
地区审计机关审计粮食以工代赈坡改梯资金及其他农业资金。地区农经部门根据报告提出的建
议,制定资金管理制度。1999年7月,毕节地区审计局审计调查全地区5个贫困县1997~1999年6
月使用扶贫资金。审计4.56亿元,审计调查资金主管部门、乡镇及项目单位130个。调查金额占
审计金额的50%,查出违纪资金5510.19万元,占审计资金的12.07%。调查核实中央和省投入毕
节地区各项扶贫资金5.79亿元,5个贫困县共得4.74亿元。调查发现:各县配套资金严重不足,
除威宁县配88.5万元外,其余各县均未配套到位;挤占挪用,违规计提费用突出;有提高贷款利
息贷前扣息抵扣贷现象;用款单位挪用,改变扶贫资金用途;查出其他违纪资金1328.73万元。
审计机关从经济监督职能的角度提出审计建议:严格审批扶贫项目,严禁改变扶贫资金投向,
凡贪污挪用的必须如数追回,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强化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2000年6月,地区审计局调查大方、织金、纳雍、赫章4县1999年扶贫资金审计决定执行情况。4
个县应执行4904.55万元,已执行2684.6万元,占54.74%;大方、赫章分别执行98.1%和93.1%。
对尚未执行的,除县农行收取的评估费已上缴省分行和个别贷款户死亡无法执行外,其余已将
责任落实到单位。
第六节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生产性建设项目审计 1985年3月,地区审计局审计地区酿造厂在建工程管理,发现没有
按基建会计做账,报销制度不健全,有白条入账;转移基建资金7.9万元和搞计划外工程5.21万
元;施工单位拖延工期6个月,影响酿造厂产值19.2万多元;工程质量差,钢筋混凝土工程存在
蜂窝麻面和露钢筋多处。1986年,全地区完成基本建设审计24项,查出违纪资金252.08万元;应
上缴财政51.94万元,已交27.3万元,效益问题金额8万元。1987年,全地区完成基本建设审计4
项,审计428.95万元,查出违纪44.63万元;应追还挪用专项资金0.7万元。1988年,全地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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