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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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篇 经济综合管理
金,损害群众利益。1997年,全地区完成农业专项资金审计18项,审计3.19亿元,查出违纪资金
610万元;应上缴财政2万元,应追还侵占挪用资金271万元;审计促使分配资金250万元,到位
资金453万元。1998年,审计水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扶贫资金。审计单位22个,查出违
纪资金2170万元,其中决定处理罚681万元,责令纠正1489万元;应上缴财政11万元,已上缴8
万元。是年9月,地区审计局审计威宁县1997年扶贫资金,查出违纪资金955.27万元。毕节市审
计局审计毕节市坡改梯资金,查出部分乡镇虚报工程量,对下扣工程款,挪用坡改梯资金等现
象。1999年,组织全地区审计机关审计5个贫困县1997~1999年6月的扶贫资金及银行扶贫专项
贷款,查出违纪资金4252万元,其中审计决定处理处罚金额3295万元,责令纠正957万元;应上
缴财政30万元,已交5万元,应追还侵占挪用资金3284万元,促使安排资金657万元。是年8月,
地区审计局审计赫章县1997~1999年6月的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查出违纪1922.5万元,未
拨付1434.8万元,改变投向291.9万元,挤占挪用178.5万元。2000年,全地区完成农业综合开发
资金审计6项,审计4893万元,查出违纪1465万元,要求纠正1465万元;应归还侵占娜用643万
元。2001年,审计黔西、赫章、大方3县退耕还林(草)试点示范工程资金。地区审计局审计赫
章、大方2县,发现赫章县有0.17万亩不合格,致粮款不能及时兑现;大方县财政局未按规定及
时拨付有关资金,粮食局擅自调入外地稻谷787.47吨等问题。2002年,全地区完成农业专项资
金审计14项。3月,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和纳雍县审计局分别审计本级1999~2001
年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全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83个,总投资7500万元,实际到位4445.07
万元,实际支出3184万元,结余1261.07万元。3年计划投资2812万元,财政实际投入2654.07万
元,实际完成投资1548.52万元。是年6月,全地区组织30余人审计退耕还林工程资金,审计相
关单位27个,调查项目实施单位143个、农户582户,审计发现县级财政、林业部门滞留种苗补
助款,前期工程经费拨付不及时、粮食补助兑现迟缓及未及时与农户结算等问题,并提出审计
建议。2003年,按省审计厅安排,地区审计局审计纳雍县,大方、织金、威宁、赫章4县审计局
审计所在县2001~2002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和中国农业银行安排的扶贫贴息
贷款。抽查100多个项目。审计扶贫资金1.55亿元,贴息贷款3896万元,查出违纪金额2042.8万
元,占财政扶贫资金的13%。其存的问题是个别县财政困难,滞留项目资金,或挪用以补行政经
费之不足,或擅改计划调整资金。2004年,全省实行扶贫资金交叉审计,毕节地区审计局组成
10人审计组赴安龙县进行近2月的扶贫资金审计。查出7个部门、8个乡镇挤占挪用财政扶贫资金
294万元用于建房购车,项目主管部门违规收费21万元,16个乡镇擅自调整扶贫项目140万元,7
个工程项目3个单位多计工程款42万元,未经扶贫部门同意发放扶贫贴息贷款400万元等问题。
针对问题,向被审计方提出审计建议。
农业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1989年9月,毕节地区审计局审计调查大方县农工商开发公司使用
扶贫资金效果,查明该公司自成立以来,为国家提供税费19.85万元,管理费4.4万元,花8.4万元
为所在地架1万伏高压线路6.5千米,承担乡行政经费及五保户救济2.5万元,对地方教育事业作
出过贡献,对国家扶贫资金的使用无违纪行为。是年12月,审计调查6个贫困县1985~1989年扶
贫资金、物资管理及其发挥的经济效益。四年间,通过14个渠道共拨入毕节地区扶贫资金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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