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2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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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处理752万元,自行纠正882万元。2004年,全地区完成国有企业审计3项,查出违纪金额59万
元;应上缴财政33万元已如数上缴,调账处理26万元。查出以下违纪问题:少计虚列成本2万
元,少计少缴税金33万元,其他违纪24万元。
2007年,按照贵州省审计厅的统一布置,地区审计局对毕节新华书店进行了就地审计,审
计发现如下问题:一是未将开业所收礼金完全入账,形成私存私放公款99,800元;二是用私存私
款520,000元对外投资,未在投资账面反映;三是对外投资800万元未作投资账面反映;四是租赁
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入账;五是对外提供贷款未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
中央企业审计 1985年10月,按行署安排,地区审计局、财政局、税务局组成审计组,审
计毕节地区烟叶复烤厂1984~1985年7月的财务收支,查出有问题资金348.92万元;应上缴财
政253.83万元。查出毕节地区卷烟厂虚报原材料价格补贴67.32万元;地区烟草局借50万元修建
办公楼。1987年受国家审计署委托,毕节地区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审计毕节地区烟草公司1986年
财务收支,查出有问题资金430.12万元,违纪资金308.76万元;应调整增加1987年利润57.62万
元,应补超限额奖金税,以利还贷超支待省明确后处理171.41万元,挪用流动资金搞基建,需
用自筹资金调整金额79万元。地区审计局审计调查3个县2个区,向省、地领导提交审计调查报
告。1988年,根据省审计局通知,全地区完成烟草系统审计46个,查出违纪金额1150万元;应
上缴财政565.27万元,已上缴498.25万元。其中毕节县、金沙县和地直烟草企业违纪百万元以
上。1991年,按省审计局安排,毕节地区审计局审计电力系统6个单位,查出截留各种收入120
万元,挤占成本166万元,私设小金库14.52万元以及滥发奖金、个人贪污等问题。1992年,根据
行署文件,地、县审计机关抽调审计干部47人组成8个组,清查全地区烟草系统1988~1992年2
月底的烤烟生产扶持费收支存情况,清查烤烟扶持费项目16项,审计单位103个,清理资金3.2亿
元,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和措施;受行署委托代行署起草《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
加强烤烟生产扶持费管理的决定》。1994年,毕节地区审计局审计地区复烤厂1993年度资产、
负债、损益,同时审计1992~1994年3月的烟叶生产扶持资金,查出违纪资金1740万元;收缴应
上缴财政80万元。威宁县审计局审计威宁幺站烟叶站围账收购点,查出损失国家资产、挪用收
购烟叶款、向烟农打白条、开收据、调烟叶假单,互相勾结将烟叶借给烟贩出售等侵吞国家资
产的违法行为,经有关部门立案侦查,逮捕犯罪分子7人。1995年,织金县审计局审计织金县烟
叶复烤厂1993~199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查出虚列成本314.34万元,漏交销售税金25.16万
元,漏交两金28.74万元,私设小金库61.35万元等问题;决定收缴财政88.73万元。1996年5月,
根据省的授权,毕节地区审计局审计毕节地区邮政局1995年财务收支,查出邮电建设附加费2.49
万元未入账核算,报刊发行收入列往来账项0.88万元,挤占成本费用16.85万元,隐瞒亏损81.16
万元。1997年4~5月,地区审计机关审计威宁县烟草公司1996年度财务收支,并延伸审计其所
属烟叶复烤厂,城关、中水烟叶站以及卷烟销售经营部,查出隐瞒收入、挤占成本费用等违纪
资金100.71万元,收交财政31.28万元。2003年,审计毕节供电局2002年财务收支,核实该单位
当年实现利润-788.42万元,核减单位报表利润790.07万元,共查出违纪金额1263.53万元,还揭
示该单位2002年末有不良资产732.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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