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4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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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农业资金审计





                   农业专项资金审计 1985年5月,省、地、县审计局组成工作组审计威宁县水电局、畜牧局
              和龙姑人饮工程专项资金。查出龙姑人饮工程财务管理混乱,非工程性开支过大,县水电局借

              用工程款1.7万元,安装队收安装费0.94万元未交财会处理。1979~1984年,给乡镇企业投资发
              放无偿补助款61.8万元、有偿补助款21.1万元无法收回投资。全县支农资金发放以拨代报。有的
              不是项目而是采取发放救济的方式影响效益的发挥。水利经费和水土保持经费以暂付形式发放

              58万元。1987年,全地区完成扶贫资金审计14项,审计1019.28万元,查出违纪金额28.9万元:
              应上缴财政18.3万元。1988年完成扶贫资金审计19项,审计3217.83万元,查出违纪131.14万元;

              应上缴财政25.12万元。1989年5月,毕节县审计局调查商品粮基地专项资金,发现1987年调运
              到海子街的洋芋种,实际发放到乡镇的数字比上报数少6.13万斤;小吉场区水利工程报销住勤
              费不符合规定;发给水利工程的雷管、导火线、炸药均有短少,种植地膜覆盖苞谷的补助款欠

              6.25万元未兑现。金沙县审计平坝、岩孔两个区7个乡的根食发展资金使用和效益查出违纪资金
              15.95万元,主要是管理使用部门挪用资金、虚列支出、虚报冒领、公款私存、违控购置商品。

              1990年,金沙县审计平坝、岩孔两区70万元商品粮发展专项资金,查出资金未及时拨付,工程
              项目财务不全等问题;审计安底、石场、清池、平坝、沙土区农技站购杂交苞谷种款,查出违

              纪资金2.48万元,将安底农技站严重违纪的责任人移交县检察院立案处理,其他4个区的责任人
              分别受党纪、政纪处分。1991年,全地区完成农业专项资金审计18项,审计5269万元。查出违

              纪资金201万元;应上缴财政18万元,减少财政补贴27万元,追还侵占挪用款20万元。1992年,
              完成农业专项资金审计14项,审计5473万元,查出违纪资金141万元;应上缴财政16万元,应追
              还侵占挪用款40万元,罚款14.78万元。金沙县审计局审计第一期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查出违纪

              资金184万元,占总投入的15%。1993年,全地区完成农业专项资金审计7项,被审计单位17个,
              审计1.3亿元。查出违纪资金324万元,损失浪费6万元;应追还侵占挪用款30万元。1994年,全

              地区完成农业专项资金审计16项,重点审计以粮代赈坡改梯资金。共审计县级资金主管部门24
              个、乡镇93个,村270个,走访调查坡改梯农户870户,查出违纪金额占投资总数的20%。地区
              审计局在提交的审计报告中提出4条意见和建议,得到行署领导的采纳。1995年,完成农业专项

              资金审计14项,审计2.22亿元;应分配资金8789万元,未分配644万元;应到位资金2.67亿元,
              未到位5979万元;应配套资金809万元,未配套364万元;损失浪费资金43万元。查出违纪资金

              822万元;应上缴财政112万元,已缴94万元,应追还侵占挪用资金523万元。促使到位资金784
              万元。其中以粮代赈坡改梯审计,各县市乡镇审计面100%,村级审级50%以上,并走访部分农

              户。查出违纪资金338万元;应上缴财政94万元已全数上缴。1996年,全地区完成农业专项资金
              审计4项,审计总金额2074万元,查出违纪资金39万元;应上缴财政22万元己缴14万元。审计促
              进分配资金297万元。审计发现部分乡镇将坡改梯工程承包给包工头,层层转包,从中侵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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