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2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P. 222
毕节中支机构名称,建立人民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革命委员会。1968年9月,改组革委会,
组成毕节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领导小组银行办公室。1973年,恢复人行毕节中支机构名称。
1979年1月,人行毕节中支与农行毕节中支第三次分设,人行毕节中支将所辖90个区营业所,
1个储蓄所,职工660人全部移交农行毕节中支管理。1984年1月1日,遵照国务院国发〔1983〕
146号文规定,人行毕节中支加挂中国工商银行毕节地区中心支行机构名称牌子,以一个机构
两块牌子,分设账务的方式开展工作。是年10月1日,工商银行毕节中心支行成立,人行毕节
中支将原属于工商银行系统的8个县支行,17个储蓄所、1个办事处、1个分理处,职工622人移
交给工商银行毕节中心支行。同时,人行毕节中支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地区分行,属二级
分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领导、管理、监督、稽核、协调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
业务工作,不再兼办工商信贷业务和储蓄业务。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和拟定金融工作方针、政
策、法令、基本制度,经批准后组织执行;掌握毕节市场货币流通;统一管理人民币存贷利率
和汇价;编制国家信贷计划,集中管理信贷资金;管理国家外汇、金银和国家外汇储备、黄金
储备;代理国家财政金库;审批金融机构的设置或拆并;协调和稽核各金融机构的业务工作,
管理金融市场等。1999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地区分行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毕节地
区中心支行”。人行毕节中支初设在原贵州银行毕节县支行处(今珠市路2号),后迁中山路,
现址解放路。历任行长(经理)、副行长(副经理、纪委书记):李金榜、苏献、王德本、张
兴华、李宗元、刘云峰、杜明信、徐立本、齐连科、殷庆云、肖世贤、刘仁华、王云滨、刘传
良、宋银玉、李洪发、袁雪蓉、黄镇谦、张才华、夏永祥、颜元亨、郑朝纲、周年国、胡德
龙、张良仁、张国栋、冉太模、张远达、张杰、颜梅丽、岳长春、姜强、吴维旭、吴俊勇、罗
玉碧、邵天春。
2.人行毕节中支内设机构。建行初期设秘书、业务、会计、出纳股。1959年改股为科。2005
年底,行内设置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科、调查统计科、会计财务科、科技科、货币金银科、
国库科、内审科、人事科、外汇管理科、事后监督中心、保卫科和会计核算中心(含清算中
心)、后勤服务中心两个直属机构。
3.县市支行。1950年,区内先后建立人行黔西、大定、金沙、威宁、织金县支行。1951年4
月9日,建立赫章县支行,10月10日,成立纳雍支行。1954年4月10日,建立人行毕节县支行。
1955年5月核定:毕节县支行为甲级支行,大定、黔西县支行为乙级支行,织金、金沙、威宁、
赫章县支行为丙级支行,纳雍县支行为丁级支行。1984年,人民银行与工商银行分设,人行毕
节分行所辖各县支行划归工商银行建制,仍挂县人行牌子。1986年4月,全地区8县均先后恢复
人民银行县支行建制,归人民银行毕节分行领导。1993年,人行毕节县支行更名为中国人民银
行毕节市支行。1995年4月,撤销毕节市支行,组建人行毕节地区分行营业室。自此以后,人行
毕节中支下辖威宁、黔西、金沙、纳雍、织金、大方、赫章县支行。
4.营业所、办事处(分理处)。1951年6月~12月,在毕节地区建立人行毕节中支朱昌、
海子街、燕子口、撒拉溪营业所;黔西县支行大关、沙窝营业所;织金县支行猫场、八步营业
所;赫章县支行野马川,城关营业所;大方县支行羊场、瓢井营业所。至1957年底,在毕节地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