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毕节地区通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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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第三章 养殖业
从毕节城郊出土的汉代陶制品“微型养猪场景”的作品和其他遗址出土的家畜骨骼证明,
毕节地区利用动物的生理机能,通过人工饲养、繁殖,将牧草和饲料等植物能转变为动物能,
以取得肉、蛋、奶、羊毛、山羊绒、皮张、蚕丝和药材等畜产品的历史很久远,与人类到毕节
地区活动的历史相当。在毕节地区,养殖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种植业并列为农业生产
的两大支柱。
第一节 畜牧业管理
地区畜牧业行政机构 1949年,畜牧业由毕节专署建设科分管。1953年,由专署农林科分
管。1957年8月,由专署农林水利局分管。1959年,由专署农业局分管。1967年5月,由毕节地
区革命委员会农业局分管。1979年10月成立毕节地区畜牧局,局长黄绍臣,副局长王德章、杨
作宪、李金泉。1983年10月,由地区农牧林业局分管。1984年8月,由地区农牧渔业局分管。
1996年6月,由地区农业局分管。2001年10月,地区畜牧事业局成立,2007年,开展畜牧兽医体
制改革,畜牧事业局改名为畜牧兽医局。至2011年,历任正副局长李敬丹、牛贵河、杨洪立、
冯兴忠,总畜牧师王勤。
2010年,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毕节地区行署机
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毕节地区行署机构改革的实施意
见》,设立地区畜牧水产局,为地区行署工作部门。地区畜牧水产局设办公室、人事科、畜牧
科、兽医科、渔业科、市场信息科、法制科7个内设机构。至2011年,历任正副局长牛贵河、陈
文忠、申小云、马贤忠、王勤,总畜牧师王勤、王峰。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畜牧渔业和饲料工业发展及动物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
和法律、法规,承担畜牧、兽医、渔业、饲料行政执法工作。
2.开展有关畜牧渔业和饲料工业发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地委、行署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参
与研究拟定全区畜牧渔业和饲料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长期战略规划以及畜牧渔业产业结构
调整的意见。
3.研究拟定全区畜牧渔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措施与发展规划,促进畜牧、渔业产前、产中、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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