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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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府 人民政协
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农业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3.受政府委托行
使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机构:档案局(档案馆)、旅游事业局、畜牧事业局、供销合作
社联合社、房产事业局。相应精简市级机关行政编制。市级机关(不含公检法司机关)按行
政编制总数精简25%,编制由810名减为607名,减少203名。乡镇机关按行政编制总数精简
15.42%,编制由1184名减为1001名,减183名。办事处机关按行政编制总数精简15.42%,编
制由180名减为152名,减28名。同时,精减领导班子职数,市政府设市长1名,副市长5名;
市政府工作部门设正职1名,副职1~2名,少数工作量大、人员编制较多的部门,副职配3名。
各县人民政府 按照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原则,其机构作以下调整:1、县政府农业、
林业、水利行政管理部门基本保持稳定。结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林业部门的职能转向保护
和发展森林资源上,实施封山育林、植树种草、扩大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2.调整和精简
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撤销政府工业、商业、物资部门和行政性公司,其行政职能并入经济贸易
局。撤销农业机械事业局,改建为服务实体,实行政事分开,其行政职能并入农业局。撤销轻
纺工业总会,其行政职能并入经济贸易局。3.调整社会保障和资源管理部门。建立统一的人事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构。人事劳动部门管理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民政部门管理的农村社会保险,各行业部门统筹的社会保险,以及卫生部门承担的公费医疗管
理职能,统一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地矿、国土部门合并组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
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4.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分
别设置的信访机构合并设置为信访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县政府在原有机构平均设置27个
左右精简为25个(煤炭开发任务重的县可设煤炭管理局):办公室(含人防、国防教育、经济
体制改革调研工作;内设法制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设)、发展计划局(含招商引资和外协
工作,挂招商引资局牌子)、经济贸易局(含非国有经济管理工作)、教育局、科学技术局、
民族宗教事业局、公安局(含国家安全工作)、监察局(与纪委机关合署办公,不占政府机构
限额)、民政局(内设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财政局(含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含战备支前运输工作)、水利局(含
水保、小水电建设和防汛抗旱工作)、农业局(含农机、区划工作)、林业局、环境保护局、
卫生局(含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粮食局、乡镇企业局、文体广播
电视局、物价局(物价所)。此外,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农业办公室(农业综合
开发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设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机构(各县根据
实际需要从严掌握,一般不超过4个):档案局(档案馆)、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畜牧事业局。
可选设的事业局为:旅游工作任务重的县可设旅游事业局,不设旅游事业局的,其行政职能由
政府办公室承担;水库移民工作任务重的县可设水库移民局。相应精简县级机关行政编制,一
般按行政编制总数的26%的比例精简。同时精减领导班子职数,县政府设县长1名,副县长4~5
名;县政府工作部门一般设正职1名,副职1~2名,少数工作量大、人员编制较多的部门,配备
副职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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