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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材。1965年,根据贵州省军区、省编委、财政厅、民政厅、公安厅《关于公安消防民警实行义
务兵役制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毕节、黔西县专职消防班改为现役。次年4月,省公安厅分配
消防民警31名,其中毕节22名、黔西9名。1969年5月,毕节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毕节、黔西
县消防民警及消防车辆全部移交毕节地区公安机关军管会,建立毕节地区公安消防中队,时有
干部战士30多人、消防车4辆及部分消防器材。1969年12月,根据省革委、省军区通知,毕节地
区公安消防中队由毕节军分区代管。1974年消防中队由军分区移交地区公安处管理。1975年,
毕节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公安处增设消防科,对外称毕节地区消防大队。同时,各县公安局相
继建立消防股。1976年2月,成立黔西县公安消防中队,有消防官兵16人,先后置消防水灌车2
辆、轻型消防车1辆、水泵3台。
1983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毕节地区支队,内设消防科。
消防安全工作由武警支队负责。1985年初,经上级批准,威宁县建消防中队1个,有官兵15人,
威宁县政府拨10万多元建营房和购置消防车1辆及部分消防器材。1987年3月,撤销武警支队消
防科,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毕节地区公安消防支队。1988年1月,经省公安厅批准,组
建毕节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直属二中队,编制6个班40人,时有官兵15人。7月1日,地区消防支队
派兵驻织金,建公安消防执勤点。是年,地区公安处消防支队由正营级调整为副团级。1990年
2月,省公安厅批准成立织金县公安消防中队,编制25人,时有干战12人,消防车1辆,机动泵1
台。1992年3月,根据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关于贵州省消防部队防毒抢险队伍建设三年规划》,
经报请省公安消防总队同意,组建毕节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分队,预设3个班,24人,时有
干战14人,有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及相应器材。同时,消防支队在赫章县设置消防执勤点,有
官兵13名、消防车1辆。1993年5月,组建毕节地区消防支队轮训队,有官兵20人。1994年4月29
日,贵州省公安厅令:毕节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由副团级调整为正团级,支队所属办公室、政治
处、后勤处,均为副团级。1996年2月,支队增设副团级防火处。1997年7月,各县市公安局原
设立的消防科改为公安消防大队,并由副营级调整为正营级。各县市现役公安消防中队隶属公
安消防大队。至2001年,全地区共有消防支队1个、消防大队8个、消防中队6个、轮训队1个、
修理所1个、卫生所1个。2002年,全地区消防部队购置消防车4台和抢险救援车,生活给养车各
1台。2003年,购置消防车3台、特勤车1台及部分个人防护装备。大方、纳雍、赫章县大队均有
消防车2台,其余各县有消防车3台以上。各大队中队的办公用房及生活用房均有改善。地区消
防指挥中心配备无线通信设备,支队机关建成局域网、宽带网和金盾网,新建多媒体会议室。
全地区各大、中队建成350兆无线通信指挥系统,基本开通公安金盾网,实现干部人手1台微
机,各大、中队“119”火警专线达2对以上,公安专线基本达2对。消防基本实现信息化、自动
化、现代化。2005年,地区及各县市政府共拨出消防业务经费、装备经费、宣传经费和基层基
础设施经费924万元,购置特勤消防照明车2台,5吨水灌消防车和普通消防车2台、大功率8吨水
灌车2台。2011年,全区投入2200余万元购置消防装备,先后添置了32米云梯车、25米高喷车、
化学洗消车、抢险救援车、12吨大功率消防车、8吨大功率消防车等。根据消防业务的扩大,投
入130余万元购置地震救援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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