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7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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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古代及民国时期政权


            袭衣,并诏令霭翠、宋蒙古歹世袭如故。此后,贵州宣慰使定期入朝或遣人入贡。洪武十四年
            (1381)末,乌撒等部朝贡,明太祖遣征南将军颍川侯傅友德、左副将军永昌侯蓝玉、右副

            将军西平侯沐英率军攻克七星关、可渡河、乌撒土司大头目那者降,东川、乌蒙、芒部土司皆
            归附。次年六月,乌撒等处土司复叛,傅友德、沐英率兵进击,大破土司武装,遣兵穷索山林

            搜捕,诸土司慑惧,相率投降。明军在这一地区建立乌撒、毕节、赤水卫,派官兵屯守。明代
            270多年间,贵州宣慰使,乌撒土知府多次反抗朝廷,均被镇压。

                 清康熙年间,清廷在西南地区实行“改土归流”,水西宣慰司、乌撒土府先后改为府,由
            朝廷派遣流官治理。


                                                历任乌撒土知府名录

                 实卜、阿能、卜穆、禄尼、陇旧、伯关、安得、安承祖、安墨、安云龙、安效良、安真

            爵、安得、安重圣、安世基



                                               第三节 府 署





                 清顺治十五年(1658),吴三桂领清兵由蜀入黔取云南,水西宣慰使安坤出降,派土目做
            向导,引清兵取七星关。云南平定后,安氏仍为水西宣慰使,准世袭。次年,乌撒归顺清廷,

            安重圣袭土知府职。
                 顺治十七年(1660)八月二十七日,平西王吴三桂以贵州水西、乌撒土司图谋不轨为由,

            奏准歼剿、康熙三年(1664)闰六月,吴三桂率兵自云南入贵州,进剿水西、乌撒。次年二
            月,吴三桂杀安坤、安重圣。五月,诏准请设流官,革除水西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二
            月,以水西11则溪地设3府,将法戈、木胯、火著、架勒4则溪地设为1府,府治设于大方城,为

            大定府。将胧胯、的都、朵你、阿架4则溪地设为1府,建府治于比喇,为平远府。将以著、则
            窝、雄所3则溪地设为1府,建府治于水西城,为黔西府。是年九月,令改四川乌撒土府为威宁

            府,改隶贵州。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平定“三藩之乱”,安坤之子安胜祖因助清兵剿吴三桂有功,仍袭
            水西宣慰使,建阿武长官司,以土目阿武为之,均不许干预军民事。是年十一月,命将平远、

            黔西府改为州,隶于大定府。康熙二十六年(1687)六月,降大定府为州,以大定、平远、黔
            西州同隶于威宁府。裁永宁卫及普市千户所,改设永宁县;裁毕节、赤水卫,改设毕节县,皆

            隶于威宁府。
                 康熙三十七年(1698),安胜祖死,无嗣。总督王继文上疏“水西宣慰使安胜祖大为苗

            民患,今已病故,与故长官阿武并无嗣,请停袭。所属地改归大定、平远、黔西三州流官管
            辖。”康熙帝同意,安氏宣慰使遂绝。
                 雍正五年(1727),将永宁县改隶四川省。雍正七年(1729)十月,升大定州为府,降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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