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7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二)
P. 417

第五篇 中国共产党毕节地方组织


            产到队、到组,逐步承包到职工个人,是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实行政社分开
            建立乡政府的通知》1984年,全地区农村实行政社分开,建立800个乡政府,4521个村委会,为

            稳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奠定基础。是年,各县向农民颁发土地承包一定30年不变责任书,
            并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保证农民向土地投资,进行农田基本建设。

                 2.城市经济体制改革。(1)利改税。1983年4月,国务院批转《全国利改税工作会议的报
            告》和《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毕节地区按照上级的部署,在全地区43户盈利国营

            工业和182户国营商业中进行利改税。大中型企业实行利税并存,按55%的固定税率交纳所得
            税;小型企业按八级累进税率交纳所得税,饮食服务业按15%交纳所得税。1984年10月1日起,
            普遍推行《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施行第二步利改税。从此,企业与国家的分配

            关系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企业不再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交利润。(2)企业经营承包、租赁。
            1985年起,毕节地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工业企业中实行经营

            承包制、租赁制;厂长(经理)负责制。到1988年上半年,全地区773户企业,承包、租赁725
            户,占企业总数的93.8%。1986年起,毕节地区贯彻执行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工作条
            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

            会条例》,保证厂长(经理)在企业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的法定地位,保证企业职工当家作主
            的民主权利。(3)改革生产经营管理体制。自1984年起,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上实行缩小指

            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对全地区50余种工业产品逐步由指令性计划转为指导性计划。到
            1988年,全地区除卷烟生产作指令性计划外,其余工业品生产作指导性计划。同时,在价格、

            财政体制、金融体制、劳动和工资制度方面亦作相应的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 1.党政机构改革。20世纪50年代,中共毕节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和贵州省委指

            示,多次进行精减毕节专区党政机构及人员的改革。此后,先后在1984、1996、2001年进行较
            大的党政机构改革。198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发《关于地州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
            干问题的通知》。是年8月,中共毕节地委组织人员调查全地区党政机构现实结构,向省委呈送

            《关于地区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报告》。是年9月8日,中共贵州省委批复同意毕
            节地委所拟改革方案。机构改革前,毕节地直党政群机关有机构62个,部门领导134人。机构改

            革后,设置党政群机构39个,比原来减23个;人员编制减为554人,减37.5%,其中部门领导减
            为96人,减28.4%。省下达毕节地直机关行政编制670人(不含政法机关、税务机关和工会机关
            编制),实际编制比省下达编制少116人。各县机构改革前平均设置党政群机构58个,实有人员

            4583人。通过改革,各县平均设置党政群机构39个,比改革前减少19个,平均精减30%;省下达
            县级行政编制4710名,缺编127名。1993年,地委根据中央及省关于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拟定

            《毕节地区地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上报省委、省政府。1996年4月获省批准实施。方案拟定地
            直党政工作机构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地委工作机关

            8个;行署工作机构设置34个。机构改革后,地直机关由改革前的60个工作部门,减为44个;机
            关人员由1568人减为1144人。各县市机构改革后,党委机构由改革前平均设置12个减为7个,政
            府机构由43个减为29个;8县市共分流人员1073名,平均减18.3%。乡镇党政机构平均减3个,精



                                                                                                           675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419   420   421   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