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1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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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人口 民族 宗教
4.社会服务事业。1910~1949年,基督教循道公会创办的社会服务事业,一为邮政代办所。
清宣统二年(1910),柏格理以石门坎教会与毕节与昭通信息不畅为由,向贵州省邮政总局申
请在石门坎办邮政代办所获准,是年8月正式通邮。邮路按教会教堂或教会学校为点连接,路线
为:毕节—野马川—水塘—葛布—大松树—陆家营—石门坎—昭通,开毕节边远落后少数民族
地区邮政先河。民国6年(1917),葛布教会裴中谦以教会名义向贵州省邮政总局申请在葛布开
办邮政代办所获准,葛布至威宁邮路开通,并与石门坎教会邮路相衔接。二为石门坎良种试验
推广部。民国31年(1941)由王明基、冯家棂创办,有试种场2亩,房屋3栋,从教会各堂口挑
选青年男女10余人参与试验良种,同时学习纺线。织布,而后回各堂口进行推广。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基督教
基督教的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有基督教徒3.4万人,主要分布在威宁、赫章、
水城、大定、纳雍、织金、毕节县的45个区160多个乡镇,有教牧人员349人。1954~1956年,
全地区教徒有所增加。1956年,全地区有教牧人员330人,其中牧师11人,总传道、总执事69
人,传道、执事250人。1957年后,宗教活动受到限制,大多数教堂被捐献作集体福利事业用
房,一部分教牧人员脱离教会参加工作或农业生产,一部分教牧人员在各项政治运动中受到错
误对待而离开教会,多数教徒被迫放弃宗教信仰。至1960年,全地区基督教徒1.24万人。1962
年,全地区有基督教信徒7000人,教牧人员263人。
1966~1976“文化大革命”中,宗教活动被禁止,宗教信仰活动由公开转为隐蔽,一些宗
教职业人员被批斗。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中共的宗教政策,宗教活动逐渐恢复开展。至
1982年,全地区有基督教信徒3.2万人,教牧人员46人。1990年,全地区基督教徒6.02万人,有
教牧人员251人。1996年全地区基督教徒6.8万人,教牧人员295人。2001年,全地区基督教徒
7.65万人,主要分布在全地区141个乡镇,其中以大方、赫章、威宁县和毕节市的乡镇居多。至
2003年,全地区有教牧人员364人,其中牧师22人、长老120人、传道222人;有基督教信徒8.52
万人,其中毕节3348人、大方7836人、黔西500人、金沙273人、织金2896人、纳雍3776人、威
宁2.9万人、赫章3.77万人。
教堂 1950年,共有基督教堂(点)168处,其中教堂137处,教点31处,分布于7个县,其
中毕节12处,大方19处,黔西1处,织金9处,纳雍15处,威宁56处,赫章66处;其中内地会84
处,循道公会38处,女执事会46处,临复安息日会9处。1957年后,94%以上的教堂捐献作福利
事业用房,95%以上的教堂(点)停止礼拜活动。至1960年,全地区仅有毕节安息日会、纳雍奶
扒教会、织金吹聋教会有宗教活动。1961年,政府批准部分基督教堂(点)开放。是年,全地
区开放基督教堂(点)39处。1962年开放72处。
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全部教堂(点)被关闭,大部分教堂(点)被占用毁坏。
1978年后,落实宗教政策,清理退还一些被占用的教堂,且批准逐步开放活动。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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