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7 - 昌宁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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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法治军事        政治卷


               召开违章人员座谈会 27 次,制作标语 4 幅 16 条,出宣传栏 l2 次,发放宣传材料 1720 份,投递稿件
               25 件。同年 12 月起,推行违章记分办法。
                   2000 年,把省道 312 线 K102+700 米至 K108、K134 至 K143 段列为道路交通事故特控区。2001 年,
               将县城至耈街公路 K0+185 米至 K0+600 米、S312 线 K119+300 米至 K134+650 米段作为交通事故黑
               点管理;清理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核发机动车专段号牌 1471 付。2002 年,把省道 312 线 K143 至
               K169 段列为创建“平安大道”路段,温泉村、大水平村、柯街村作为交通安全文明村;把湾甸、勐统、
               耈街 3 个乡镇列为交通管理安全文明示范乡镇。同年起,汽车类驾驶员考试到保山进行红外线桩考。
               2003 年 9 月,柯街交警中队开始办理“五小类”车管业务。同年,昌宁县开始推行“电脑自动选号”“一
               站式”服务,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2941 辆,驾驶员审验 6421 人,机动车检验 7964 辆。并坚持
               送训下乡,就地培训、考核、送证上门驾驶员培训模式,开办大汽车驾驶员培训班 9 期 214 人、小
               汽车驾驶员培训班 7 期 245 人、摩托车驾驶员培训班 21 期 2069 人、考核拖拉机驾驶员 10 期 613 人。
               2004 年 5 月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昌宁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步入法制
               化、规范化轨道。7 月,开展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竞赛。
               全年审验驾驶员 6421 人。2005 年,县人民政府下发《昌宁县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推行农村专兼职交通协管员制度。同时,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
               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整治超载超速等专项整治行动和交通安全“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
               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年末,昌宁县有机动车 22985 辆,其中汽车类 3499 辆、摩托车 14794 辆、

               其他 4692 辆;有机动车驾驶员 26659 人,其中汽车类 5026 人、摩托车类 16546 人、其他 5087 人。
               1992 ~ 2005 年,发生交通事故 852 起,其中 2002 年最多,为 120 起;死亡 206 人,受伤 561 人,
               其中 2003 年死亡 37 人、受伤 89 人,为历年最高;直接经济损失 226.09 万元,其中 2002 年经济损
               失 46.90 万元,为历年最多。

                   七、消防管理

                   1978 年,昌宁县开展防火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单位 217 个、农户 1663 户,查出火险隐患 222 处。
               全年发生火灾 32 起,烧伤 2 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9.52 万元。1980 年,把防火工作纳入生产管理计划,
               实行防火责任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防火知识。全年发生火灾 32 起,火灾发生数与
               1978 年持平,烧伤 7 人,均为历年最多。1982 年,确定消防重点保卫单位 20 个。1986 年,在县城居
               民户中挂“注意防火”警示牌 4000 余块。1991 年起,开展建筑工程设计图纸消防安全审核、新建工
               程消防安全审核验收工作,全年审查验收新建工程 14 项,提出整改意见 34 条。1992 年,发生火灾 12
               起,烧死 3 人,火灾致死人数为历年最多。1994 年,在经营储运易燃、易爆化学品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
               烟草经营行业开展为期 6 个月消防安全整顿。1995 年,发生火灾 3 起,为历年最少。1998 年,消防大
               队与乡镇、重点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3 份。全年发生火灾 8 起,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 34.91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为历年最多。2003 年,昌宁县逐级推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
               大检查 5 次,检查单位 300 个,发现隐患 240 处,抓好省人民政府重点督办兴鸿商场重大火灾隐患点
               整改工作。2004 年,在 175 个单位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 271 处,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18
               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2 份。2005 年,在 213 个单位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 279 处,
               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13 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2 份;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
               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增设防火门、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397 个,拆除影响安全疏散铁栅栏 13 处。
               全年发生火灾 9 起,烧伤 1 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2.40 万元。1978 ~ 2005 年,昌宁县发生火灾 387 起,
               烧死 18 人,烧伤 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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