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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志                     1978~2005




            公款清理工作,清理出 85 个单位 342 名干部职工拖欠公款 69 万元。11 月,昌宁县开展党政机关、事
            业单位收费情况自查,涉及收费单位 44 个 307 项,其中国家发文 48 项、省级发文 162 项、地区发文
            17 项、县级发文 52 项、县直部门和乡镇发文 3 项、无收费依据 25 项,取消收费项目 22 项、罚款项
            目1项。
                 1997 年起,昌宁县围绕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改变“生、冷、硬、顶”不良风气,遏制“吃、拿、
            卡、要”不正之风,在部分执法部门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至 2004 年,采取内外结合、群众
            为主、单位自评、县级总评、评“两头”促“中间”等方法,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代表、
            民主人士为行风评议员,在卫生、信访、环保、教育、水利、农业、林业、土地、广播电视、邮电、
            电力等 12 个系统 16 个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2005 年,在县交通局、畜牧局、人事劳动局、经
            贸局、广播电视局、地税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 9 个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
            工作。召开干部职工会 32 次 1054 人次;走访调查单位 220 个次,走访服务对象 1458 人;召开座谈会
            41 场 522 人;发出测评表 1765 份,收回 1744 份。收集意见、建议 589 条,完善规章制度 120 项 468 条,
            其中新制定 32 项 154 条。
                 1999 年 6 月,昌宁县在 123 个村(办事处)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设固定公开栏 648 个,
            设意见箱 128 个,建立完善规章制度 175 个。此后,村务公开形成制度逐年推行。2001 年 8 月,推行
            政务公开工作。同年,14 个乡镇所属 345 个单位公开内容 1021 项,清理资金 17161 万元,设公开专
            栏 265 个 1100 平方米。次年 8 月起,在 57 个县直部门和 52 个县直部门二级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公开其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服务承诺等。2004 年起,
            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设有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和财务清理
            小组,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来信来访接待处,实行一年一公开。同年,昌宁县设立公
            开专栏 1218 平方米,清理收费项目 817 个,清理各类资金 3.20 亿余元,清理违规收费 7 项,纠正违
            规资金 50.48 万元。
                 1990 ~ 2005 年,昌宁县围绕农民负担、企业负担、医药购销服务中不正之风和教育乱收费等进
            行专项整治。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监察,清理达标、考核、摊派收费项目,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
            152 项,查处乱收费行为 1 起,减轻农民负担 3836 万元。清理干部职工拖欠公款和承包费等问题,清
            理出拖欠公款 69 万元,清理收回职工拖欠承包费 34 万元,追缴 5 个乡镇 24 名干部职工拖欠小额信贷
            资金 10 万元。开展治理公路“三乱”、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纠正处理公路“三乱”问题 5 起。开展
            减轻企业负担检查工作,实行收费许可证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取消收费项目 67 项,减轻企业负担
            805 万元。纠正医疗购销中不正之风,查处医疗行业中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违纪违法案件 16 件,给
            予党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17 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金额 46.28 万元。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
            车配备情况和领导干部公费安装住宅电话情况。

                 七、纪检执法监察

                 1989 年起,昌宁县开展税收、财务、物价、信贷执法检查和清理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至 1999
            年查处违法行为 437 起,一般违法案件 125 起,违法人数 480 人,重大违法案件 6 起,查处违纪资金
            129.80 万元,追缴偷漏税款 7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8.40 万元,罚款 0.10 万元。1991 年后,县监察局
            相继逐年开展“农转非”、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以及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监
            察。1989 ~ 1992 年,组织实施抗震救灾物资、民政优抚、烤烟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执法监察,纠正部
            分单位挪用、支出混乱、报账不及时等问题。1994 年,实施非公安武警车辆牌照、警灯、警报器使用
            情况和邮电行业资费情况清理检查。1995 年起,持续开展滇西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扶贫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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