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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志                     1978~2005





                 四、饮食服务

                 1978 年,昌宁县供销系统设有餐饮业,设理发室 4 个,除红卫供销社外 15 个基层供销社设有旅社,
            供销系统实现饮食服务收入 39.40 万元。1979 年,供销系统开设照相馆 3 个。至 1985 年,16 个基层
            供销社均设有食堂,温泉供销社开设温泉浴室 1 个,供销系统实现饮食服务收入 57.44 万元。1996 年后,
            在供销体制改革中,供销系统食堂、旅社、理发室、照相馆、浴室等饮食服务业陆续改制转让,转换
            为民营。


                                           第四节 个体私营商业




                 一、个体商业
                 1979 年后,昌宁县个体商业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开始出现补鞋、补锅和钟表、自行车、缝纫机、
            收录机修理个体从业者。1982 年,注册个体商业 7 户、饮食业 8 户、服务业 30 户。随着流动人口增多,
            县境出现私营旅社。1985 年,从事商饮服务个体户发展到 2220 户,其中商业 1342 户、饮食业 128 户、

            服务业 139 户、运输业 611 户。并陆续出现从事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修理个体户。1990 年,有
            个体商业 902 户、饮食业 154 户、服务业 201 户、运输业 1058 户。1991 年起,县人民政府放宽私营
            经济主体、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允许先经营后办营业执照。1992 年 4 月,县商业局饮食服务公司被
            兼并,不再从事饮食服务业。8 月,民政双扶福利公司开业(后称双扶宾馆)。其后,浙江等地人士
            纷纷到昌宁开设理发店,个体理发店逐步取代国营、集体理发店。1995 年,个体商业 1852 户、饮食
            业 293 户、服务业 271 户、运输业 1212 户。1997 年 11 月,总投资 800 万元,占地面积 2511.57 平方
            米,建筑面积 3695.16 平方米的宁馨宾馆投入运营,是昌宁县第一个二星级宾馆。供销体制改革过程中,
            基层供销社退出餐饮住宿业经营。2000 年,修理业拓展到电磁炉、微波炉、电脑、电子游戏机修理。
            2002 年,县人民政府招待所改制,人员分流安置,房产划归县委党校。2005 年,昌宁县从事商饮服务
            个体户发展到 9092 户,实现产值 38838 万元。

                 二、私营商业

                 1993 年起,昌宁县放宽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取消不必要审批条件、减化办事程序、
            不限规模、不限资金、不限比例、不限速度,允许先经营、后发照规范管理。14 个乡镇成立个体私营
            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制定发展计划,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至 2000 年,私营商业企业发展到 3 户。
            其后,私营商业持续发展。2005 年,昌宁县有私营商业企业 110 户,实现产值 18024 万元。



                                              第五节 粮油购销



                 一、粮油购销体制改革

                 1978 年,昌宁县粮食流通实行统购统销,由国家统一制定价格,国营粮食系统经营。1985 年,取
            消粮食统购统销制度,改为国家向农民合同订购,合同订购部分按照国家规定价格交售,其余部分按
            照议价收购或投放市场,缺粮户按照当年生产情况供应返销粮,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经营中占据着主
            导地位。1993 年 5 月 1 日,粮油购销价格和经营放开,取消非农业人口定量供应,国有粮食企业靠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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