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昌宁县志
P. 217

第九章 交通通信        经济卷





                                              第九章 交通通信





                   1978 年,昌宁县公路通车里程 682 千米,拥有汽车 81 辆,拖拉机 634 台,货运量 13.61 万吨,货
               物周转量 489.06 万吨千米。1990 年后,县委、县人民政府抢抓机遇,交通事业发展步入快车道。2005
               年,公路通车里程 1751 千米,其中省道 112 千米、县道 533 千米、乡道 1054 千米、专用公路 52 千米;
               二级公路 59.18 千米、三级公路 74.59 千米、四级公路 707.40 千米、等外公路 909.83 千米。拥有汽车
               4646 辆,拖拉机 3761 辆,货运量 170 万吨,货物周转量 7990 万吨千米,客运量 48 万人次,旅客周转
               量 2448 万人千米。
                   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邮政通信业务快速发展,先后开通程控电话、光纤传输、无线寻呼、移动
               电话等业务,实现邮政与电信、移动分离和电信重组,不断推进邮政通信网络化、电子化、数字化。
               2005 年,邮路总长 1954 千米,固定电话用户 29168 户,移动电话用户 4.48 万户。



                                              第一节 交通通信机构



                   一、交通管理机构

                   1978 ~ 2005 年,昌宁县交通管理机构有交通局、公路管理段、交通规费征收稽查所、交通运政
               管理所。
                   昌宁县交通局 1978 年,昌宁县交通工作职能由县工业交通局承担。1983 年 12 月,县工业
               交通局交通科有工作人员 4 人。1992 年 8 月 22 日,从县经济委员会划出交通工作职能,设立县
               交通局。10 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人员编制 15 名,其中行政编制 6 名、事业编制 9 名。年末,
               实有干部职工 8 人。1995 年 8 月,县交通局内设办公室、公路科、交通安全运输管理科,人员编
               制 15 名,其中行政编制 8 名、行使行政职能事业编制 6 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 1 名;下设运政所、
               地方公路段。1997 年 3 月,由右甸路西段北侧(县经济贸易委员会驻地)迁至宝丰路北段东侧办
               公。2004 年 6 月,县交通运政管理所上划保山市交通局垂直管理,昌宁县地方海事处、航务管理
               所划入县交通局。2005 年 9 月,县交通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公路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运输安全管理科(路政管理办公室)、昌宁县地方海事处(昌宁县航务管理所),人员编制 21 名,
               其中行政编制 7 名、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 12 名、工勤编制 2 名,实有干部职工 15 人。辖昌
               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昌宁公路管理段 1978 年 10 月,撤销昌宁公路养护段革命委员会,恢复昌宁公路养护段,隶属
               芒市公路管理总段,实行养护职工固定工资加月度超产、季度综合奖的劳动工资制。1979 年 1 月,
               隶属保山公路管理总段。4 月,实行定额超产奖惩制。1982 年,更名为昌宁公路管理段。1983 年,
               推行“投资包干,节约留用,浮动工资”承包责任制。1985 年,下设 14 个道班,有职工 150 人。
               1986 ~ 1987 年,实行养护工区、道班、施工工地预算控制,保标承包。1988 年起,推行任期目标管

               理责任制。1993 年 4 月,下设 15 个道班更名为公路管理所。1996 年 2 月,在习勐线进行大班小点试点,
               由勐统所管理习谦、小青树管理所。个人工资纳入档案管理,按实际工作量计发工资。1997 年 6 月,
               撤销习谦、板桥河、王家寨、清水塘、小青树 5 个公路管理所。1998 年 9 月,撤销穆家沟、大腊邑、


                                                                                                     【 159 】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