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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志 1978~2005
职工多、债务沉重,实行盘活资产和拍卖土地,用于职工安置。将股份合作企业——映山水泥厂租赁
给巍山县红页机制砖厂 6 年零 9 个月。
2002 年,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将湾甸、卡斯、柯街 3 个制糖企业和昌宁茶厂、锡矿、水厂、
电力公司及华侨农场砖瓦厂作为改革重点企业。2003 年,湾甸、卡斯糖业公司组建恒盛糖业有限责任
公司;锡矿采取资产内部竞价转让,回购职工全部股权,债权债务实行承债式转让;华侨农场砖瓦厂
国有资产全部退出,职工分流安置,资产一次性转让,改制为民营企业。2004 年,以国有控股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恒盛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承债方式受让柯街糖业有限责任
公司资产 7657 万元,负债 5656 万元,安置国有控股企业职工 381 人,其中退休 61 人划归社保局管理,
272 人转换身份到新企业就业;完成映山水泥厂、砖厂产权制度改革。
2005 年,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5090 万元购买勐统糖厂全部产权,云南龙润集
团以 516 万元购买原昌宁茶厂,昌宁水厂改制为金润自来水有限公司,西桂红糖厂改制为民营企业。4
个企业评估总资产 9930 万元,总负债 6021 万元,安置职工 414 人,支付安置费 2107 万元。年末,昌
宁县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基本结束。
二、乡镇企业改革
1991 年,昌宁县在乡镇企业中实施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完善企业经营承包
责任制和监督机制,探索推行股份合作制。1994 年,在富达实业总公司试行股份合作制,吸纳股金
35.17 万元。1995 年,在鑫泰木制品厂、正达饮料厂、民族塑料管厂试行股份合作制,吸纳股金 81.60
万元。1997 ~ 2002 年,实施经营不善乡镇企业倒闭或解散工作,大部分乡镇企业采取经营承包、产
权转让等形式,由集体企业转变为个体私营企业。2003 年,昌宁县实施剩余 95 个经营规模较大乡镇
企业深化改革工作,72 户仍实行租赁承包生产经营,其余 23 户实行经营权出让。2004 年,在 14 个乡
镇开展调查研究,引导企业开展产品结构调整,树立特色意识和品牌意识,走种、养、加工路子,培
育乡镇企业龙头,构建具有昌宁特色乡镇企业群体。2005 年,昌宁县乡镇企业通过改革、改制,大部
分由集体变为民营或个体私营企业。
第三节 工业经济
一、国营工业
1978 年,昌宁县有制茶、制糖、煤矿、电力、水泥、木材、砖瓦等国营工业企业 17 户,实行党委
一元化领导下厂长负责制,普遍恢复和实行超产奖和岗位承包制度。同年,实现工业总产值 1417.18 万
元(不变价),占工业总产值 90.42%。1984 年 11 月,县砖瓦厂与云南省砖瓦总厂开始为期 10 年联营。
1985年2月,昌宁县与个旧市有色金属公司达成昌宁锡矿经济技术协作意向。1985年起,实行党委(总支、
支部)领导下厂长(矿长、经理)负责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1986 ~ 1988 年,县锡矿与达丙区新城乡、
红星煤矿与县红砖厂、县农机修造厂与漭水乡翠华村小石厂横向联营,新建联营企业 3 户。县农机修造
厂与省农机研究所签订联合开发制茶机械系列产品合同。1990 年,国营工业企业增加到 29 户,为历年
最多,实现工业产值 7218 万元,占工业总产值 58.81%。1995 年后,昌宁县国有企业逐步改制为民营企业。
同年,昌宁县有国有企业 22 个,实现工业产值 20512 万元(不变价),占工业总产值 81.12%。2000 年,
实现工业产值 5664 万元(不变价),占工业总产值 20.15%。2002 年后,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采取
重组、拍卖、整合等形式,至 2005 年,完成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依法从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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