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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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 2017
七、整治的主要步骤
(一)前期宣传准备阶段(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包村工作组组建和纪律制度建
设;由各包村工作组完成辖区内整改范围内的餐饮住宿经营户全面摸底调查,依据整改方案
提出分类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各包村工作组采取包干到户的方式对相关经营户
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并分类下发停业、自行整改、自行停业整改的《告知书》,动员
经营户提前实施整改。
(二)停业整改阶段(2018年1月1日起):各包村工作组按照停业、自行整改、自行
停业整改的分类,督促相应经营户开展停业或整改工作,对提前完成整改的可以提前组织验
收;县环保局、抚管局、卫生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根据职能职责依法对整治
期内抚仙湖径流区餐饮住宿经营户存在拒不停业、拒不停业整改的经营户依法从重处罚,触
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验收巩固阶段(2018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各包村工作组逐户对自行整改、自
行停业整改的经营户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可正常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业
整改;对拒不停业、拒不停业整改的经营户依法从重处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和建立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责,
全面的回顾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成效,建立有效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抚仙湖径流
区餐饮住宿业的规范管理。对2018年3月31日后未办齐必备证照继续经营的,由相关职能部
门依法从重查处。
八、部门职责
(一)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全面负责本辖区餐饮住宿经营户的关
停和整改工作的检查、验收;负责组织相关村组干部参与整改工作,统筹组织做好县级抽调
人员的工作安排,负责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和设备;负责拆除本辖区餐饮住宿经营户违规建
设、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负责本辖区餐饮住宿业专项整治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
工作和综治维稳工作;负责规范辖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负责对未按期拆除设施设备
的经营户的设施设备进行拆除;负责在关停的餐饮住宿经营区域设立关闭警示标志;负责确
定一级保护区内停业不予整改户的经营面积;负责辖区内餐饮住宿业专项整治后的日常巡查
监管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7∶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
工作。
(二)县环保局:负责督促指导截污治污设施不规范的餐饮住宿经营户进行规范改造,
对经营户整改后的截污治污设施进行验收和核发环保备案证;负责对无证排污、不按国家规
定标准截污治污等行为进行调查,并对其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完
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抚仙湖管理局:负责确定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范围;每天对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的
餐饮住宿经营户进行巡查,实行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7∶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法
对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对其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立案查处。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现局班子包镇(街道)制度,负责依法对符合条件的餐饮
住宿经营户核发《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对违反市场管理秩序、无营业执照、无
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从事经营行为的经营户进行调查,并对其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
机关立案查处。负责制定餐饮经营户餐具清洗管理规定,实施统一定点清洗。完成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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