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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 2017








                                 在抚仙湖径流区餐饮住宿业专项整治

                                               誓师大会上的讲话



                                               县委副书记、县长 范永光
                                                   (2017年12月23日)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抚仙湖径流区餐饮住宿业专项整治誓师大会。这在澄江史无
                  前例,在全省乃至全国也不多见。市、县之所以把径流区餐饮住宿业专项整治上升到这
                  样的高度,主要是基于对抚仙湖保护和澄江转型发展的深刻认识,对径流区餐饮住宿
                  污染隐患问题的高度警醒。前天我们已经召开了抚仙湖径流区餐饮住宿业专项整治的新
                  闻发布会,已经开展宣传入户工作。今天我们召开誓师大会,就是要庄严地表明我们保
                  卫抚仙湖的决心,就是要大张旗鼓、大造声势、大刀阔斧、大干快上,统一全县上下的
                  思想,凝聚全县上下的力量,合力坚决打赢抚仙湖径流区餐饮住宿业专项整治这场大会
                  战、攻坚战。
                       这次径流区餐饮住宿业专项整治点多线长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是当前最突出、
                  最紧要的第一要事,是当前澄江经济社会发展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既是难事,又是好事,办
                  好了,抚仙湖的水质就会持续改善,澄江县的发展动力就能持续增强。否则一旦丧失发展机
                  遇,致使抚仙湖水质恶化的话,我们都将成为历史的“罪人”。能不能抓住这次澄江经济社
                  会发展、保护抚仙湖最好的契机,将是考验澄江党员干部讲政治、抓发展、谋长远的一次全
                  面检验。
                       一、这次整治的范围和对象
                       抚仙湖径流区内的餐饮住宿服务业,据统计一级保护区425户,二级保护区1119户。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径流区内餐饮住宿业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截污治污全覆盖,同时
                  依法规范餐饮住宿业经营行为。
                       三、整治分类推进
                       一级保护区内的餐饮住宿经营户按照“先关后开”的原则实施整治,2018年1月1日前一
                  级保护区内的餐饮住宿经营户全部完成停业,可整改的启动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才可恢复
                  正常营业。(可整改的,即2016年9月29日〔《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改执行之日〕之
                  前,办理过任一法定证照的餐饮住宿经营户。2016年9月29日后新增餐饮住宿经营户一律自
                  行停业,不予整改。)
                       二级保护区内的餐饮住宿经营户按照“先开后关”的原则实施整治,通告发布之日起
                  (即12月21日起)60日内自行整改,2018年2月20日起,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对二级保护
                  区内的餐饮住宿经营户进行逐户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一律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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