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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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决策
2018年3月31日完成抚仙湖径流区餐饮住宿业专项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期间(整
治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暂停办理抚仙湖径流区内新增餐饮住宿服务业许
可审批。
四、验收条件和验收程序
验收条件主要有三点:一是法定必备证照齐全。餐饮服务业法定必备证照为:环保备
案、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住宿服务业必备证照为环保备案、
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二是污水实现零排放。经
营户必须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排放标准,接入市政排污管网或外运到指定
的污水处理厂,并经环保部门审查通过。三是垃圾按规范要求统一收集处理。
验收程序为自主申请验收:经营户整改达到规定的整改验收条件后,即可向专项整治工
作领导组办公室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经营户方可恢复正常经营。
五、责任追究
整治期间,凡是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将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
法查封、责令停业、吊销证照。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
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我们在原来的6个街镇专项督导组的基础上,成
立包村工作组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合验收工作组)。
包村工作组,组长由县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指挥部各镇(街道)督导执行组组长(县
领导)兼任,成员从联系自然村的县直单位和镇村组抽调组成。主要负责组织摸底核实包村
范围内餐饮住宿业相关情况,下发专项整治告知书,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做好涉及整治餐饮
住宿业经营户的思想工作;指导经营户自行开展整改和补办相关证照;配合对经营户整改情
况进行验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拒不按《澄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抚仙湖径流区餐饮住宿
业专项整治的通告》实施关停、自行停业整改的经营户,组织实施关停、停业整改和依法从
严从重查处;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工作组具体人员分配已印发各位手中,(从25
个县直单位抽调28人,其中县旅发局、住建局、武装部各2人,审计局、科协等22家单位各
1人。)县直单位、镇、村、组抽调人员名单于今天下午17∶00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市场
监管局备案,抽调人员要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既然是雷霆攻坚战,我
们抽调的人员必须有较强的执行力和战斗力,以及担当精神。各相关部门抽调的包村人员,
明天起统一到各镇(街道)实行驻村办公,原则上由各镇(街道)统一管理,直至包村范围
内的一级保护区餐饮住宿业整治结束。县监察局和督查室要严格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
责,确保各单位抽调人员按时到位,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在工作中拖拉、推
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责任追究;严肃调查处理工作
推进过程中的违纪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合验收工作组),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彦坤
同志担任,每个街镇设立一个专项验收组,分别由市场监管局一名领导任组长,每个专项验
收组抽调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4名,抽调县卫计局、环保局、抚仙湖管理局、公安局、公安
消防大队有关审批工作人员1名。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名单于今天下午17∶00前报县政府办
公室和县市场监管局备案。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从明天起由各专项验收组组长带队到街镇统
一集中办公,直至径流区内餐饮住宿业整治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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