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2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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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 2017
饮、民族医药、民族旅游商品、民族手工艺品等民族特色企业。加强和改进城市少数民族流
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输入地和输出地之间的协调沟通机
制,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政策咨询、子女入学、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帮
助。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进城就业创业,加强少数民族职业技能和就业指导培训,健全就
业服务体系。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在传统节
日、饮食、殡葬、宗教活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民宗局;责任单位:县发展
改革局、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民政
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22.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设全过程,加强对窗口单位、新闻媒体、服务行业等单位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
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营造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良好氛
围。倡导和支持各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支持各类媒体开设
民族团结进步专栏、专题、专刊,摄制播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片和公益广告,讲好民族
团结故事,传播宗教和谐声音。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宣传教育“6+N进”活动,使宣
传教育活动向大众化、时代化、特色化、实体化、常态化发展。(牵头单位:县民宗局;责
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团县委)
23.促进宗教和谐和顺。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依法加强
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保障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每3年创建命名一批县级“和谐
寺观教堂”,积极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充分发挥
他们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每年至
少进行1次走访和听取意见。开展宗教领域交往交流。(牵头单位:县民宗局;责任单位:县
委统战部、县财政局)
24.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坚持和完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
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涉及民族方面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县、乡、
村、组“四级”同步监测监管影响民族团结稳定问题的长效机制,建立影响民族宗教领域团
结稳定的情报信息协作机制,开展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和化解工作,
依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提高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舆
情发现、预警和处置能力,有序有力有效引导民族宗教热难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最大限
度地挤压负面空间,维护全县健康积极稳定的网络舆论生态。(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
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各镇、街道)
(六)民族事务治理工程
25.培养高素质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编制实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规划,逐步实现各少数民
族人才与其人口比例大体相当的目标。完善少数民族干部交流机制,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少数
民族干部到上级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培养,加强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及对年轻干
部的储备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各镇、街道)
26.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服务管理体系。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较重地区的
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健全建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制度,畅通少数民族群
众和信教群众投诉渠道,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清真餐饮企业和清真食品生产企业的
监管。开展少数民族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对一”帮扶,“三支一扶”计划名额向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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