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1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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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文化活动室标准化建设,支持民族地区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支持世居少数民族博物馆、传
                  习馆建设,完善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健全完善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民族地
                  区文艺队伍建设和开展民族节庆文化体育活动,民族文化传习培训。支持各级民族类博物馆
                  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
                  发展改革局、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16.传承保护和创新开发民族文化。认真组织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项目和精品
                  工程项目的实施,着力扶持一批少数民族濒危文化抢救、文物古籍保护、精品文艺作品创作
                  等项目。组织开展我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调查工作,推进民族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大
                  力培养乡土民族文化能人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建立完善民族文化传承人认定补助制度,
                  支持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习馆和民族民间人才工作室,支持其传业创业。加强少数民族传统
                  文化生态保护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以打好关索
                  戏、彝族太平花灯、苗族芦笙等文化品牌为重点,实施项目带动,积极扶持民族文化产品市
                  场化开发,培育一批具有市场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民族文化企业。挖掘民族地区文化旅
                  游资源,加快特色小镇、特色村寨建设,打造一批民族文化旅游园区。(牵头单位:县文化
                  广电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产办、县民宗局、县旅游发展局、县文联,各
                  镇、街道)
                       17.广泛开展优秀民族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开展民族文化传承和传播活动,引
                  导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依托学科及专业优势创新民族文化传承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民族文化
                  师资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培养,完善民族文化特色专业课程建设。鼓励职业院校与高等院校
                  加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合作。(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民宗局、县文化广电体
                  育局)
                       18.发展民族文艺体育。建立健全民族文艺精品扶持制度,扶持民族民间创作基础队伍
                  和文艺阵地建设,培养民族文艺高素质人才。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挖掘整理和创新发展,
                  建设一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在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乡镇(街道)推广少
                  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积极组团参加全省、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单项锦标赛。支持民族地区举办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民族民间歌
                  舞乐展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联谊活动。(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局;责任单
                  位:县委宣传部、县民宗局、县文联)
                       19.加强民族文化传播能力建设。实施民族文化走出去工程,打造文化品牌,推动民族文
                  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宗局、
                  县财政局)
                       (五)民族团结创建工程
                       20.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进机关、进社区、
                  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宗教活动场所,推进创建活动常态化。支持各单位争创全国、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单位和基地。实施省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
                  户”示范创建工程,打造一批特色宜居宜业、民富村美和谐的示范村镇。命名一批民族团结
                  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鼓励支持民族民间团体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牵
                  头单位:县民宗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
                  体育局,各镇、街道)
                       21.持续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民族企业开拓市场,加快发展民族特色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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