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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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中共澄江县委 澄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
(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
(2017年10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
和《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
(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确保澄江县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区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结合澄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
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
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5555”总体思路,牢牢
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
的总钥匙,不断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提高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各民族交往
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二)基本原则
1.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
导思想和“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
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2.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发展基础。坚持“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
区落伍”的承诺,以共同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社会繁荣促进社会稳定。
3.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制度基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完善民族
宗教工作法治化体系,依法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依法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协调民族
关系和宗教关系。
4.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基础。坚持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相
知相亲相惜、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建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中
华民族共同体。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通过着力补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着力增强少数
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动力、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实现全面小康同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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