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3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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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民族贫困大学生倾斜。探索设立城镇少数民族创业基金,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牵
                  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民宗局、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27.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水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及
                  场所管理,加强民间信仰管理工作,解决好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宗教工作迈上新台
                  阶。支持宗教团体建设,加强宗教思想建设和爱国爱教力量建设。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
                  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
                  固树立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
                  好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县民宗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局、县防范办、县
                  人大法制和民族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法制办,各镇、街道)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位推进。领导
                  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综合协调,开展督促检查,推广典型经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定实施
                  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确保示范区建设各
                  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完善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制,把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
                  县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县督查室和县示范区建
                  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二)保障资金投入。县财政安排示范区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用于
                  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创建示范单位和基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
                  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单位和基地,发挥好“主阵地、主渠道”的作
                  用。各单位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做到计划早安排,资金早下达,项目早见效。
                       (三)强化协调配合。每年第一季度由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协调推进会,分
                  析评估上年度工作,协调落实本年度计划。各牵头单位要明确1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加
                  强与相关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统筹项目计划,汇总实施情况。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
                  主动推进项目实施,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形成示范区建设合力。
                       (四)加大宣传推广。引导和支持各类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
                  宣传示范区建设,营造和培育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示
                  范区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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