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6 - 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2017
P. 166

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 /2017


                      1政治纪律。不落实市委关于政治纪律的要求,出现违反政治纪律情况。
                      2党纪国法。党委 (党组、党工委)书记、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和违
                  反作风规定。
                      3信访维稳。因工作不到位,出现到贵阳市、省或进京非访。
                      4负面通报。被贵阳市委、清镇市委或贵阳市委部委、清镇市委部委 (办公厅 〈室〉、群工
                  委、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统战部)通报批评。
                      5换届工作。因工作不到位,在换届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
                      具体扣分详见 《清镇市 2016年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扣分细则》。


                      五、考核结果运用

                      年底由一级责任单位对二级责任单位和三级责任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综合考核评估情况
                  向市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一)通报表扬
                      对季度和年终考核排名靠前的二级责任单位中 A类前两名单位和 B类前三名单位进行通
                  报表扬。

                      (二)通报批评
                      季度考核排位挂末,全市通报批评。连续两次排位挂末,党委 (党组、党工委)书记和分管
                  领导当年不得参与评先选优。年终排名靠后且考核分值在 90分以下的单位,党委 (党组、党工

                  委)书记向市委作书面检讨。


                      六、附则
                      1各责任单位 《2016年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签订后,对工作目标任务如需调整和新
                  增,由市委党建办统一调整和新增,一并纳入本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2各责任单位在接受检查、考核、考评工作中,要有相应的工作记录或资料。严肃处理弄
                  虚作假行为。
                      3全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由市委党建办牵头组织实施,市委办公室、市委群工委、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配合,各项检查和考核资料必须签字盖章、
                  专人保管、归档备查。
                      4检查、考核、评比工作中,须做好保密工作。
                      5考核结果按季度通过电子政务网在全市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
                  的重要依据。

                      6本考核办法由市委党建办负责解释。
                      附件:1清镇市 2016年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直接加分细则
                            2清镇市 2016年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扣分细则









                        ·
                   · 1 2
                      3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