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8 - 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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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镇市委执政纪要 /2017


                  附件 2
                              清镇市 2016年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扣分细则



                      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直接进行扣分。


                      一、不守纪律、不讲规矩
                      1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和省委、贵阳市委和清镇市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党委 (党组、
                  党工委)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一次分别扣 3分、2分、1分、05分 (以被市纪委通报的情
                  况为据)。
                      2因党委 (党组、党工委)班子成员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等被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诫勉谈
                  话,一次扣 1分。


                      二、违纪违法

                      1党委 (党组、党工委)书记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扣 10分。
                      2一名党委 (党组、党工委)班子成员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扣 5分。
                      3一名党支部书记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扣 2分。
                      4一名党委 (党组、党工委)班子成员违纪被党内纪律处分的,视处分级别分别扣 01分、
                  02分、03分、04分、05分。


                      三、党组织领导社会建设工作不力
                      1到贵阳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及北京非访,一批次分别扣 1分、2分、3分 (以被
                  贵阳市级以上登记通报数为据)。
                      2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事件发生后造成 1人以上死亡,影响恶劣的,一次扣 3分;未造成
                  人员伤亡,被清镇市委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一次扣 2分。



                      四、其他扣分事项
                      1被贵阳市委、市政府书面通报批评,一次扣 2分。
                      2被清镇市委、市政府书面通报批评,一次扣 1分。
                      3党委 (党组、党工委)书记或其他党委 (党组、党工委)班子成员被责令向清镇市委作
                  书面检查的,一次分别扣 1分、05分。
                      4因在乡、村两级换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涉及村级换届的出现一例
                  扣 1分,涉及乡 (镇)班子的出现一例扣 2分。
                      5同步小康驻村队员、村 “第一书记”、村干部被省、贵阳市、清镇市通报批评的,一次分
                  别扣 3分、2分、1分。
                      6“星级”党建示范点被降撤星的进行扣分,“五星”级降为 “四星”级的,1个扣 03分,
                  “四星”级降为 “三星”级的,1个扣 02分,“三星”级降为 “二星”级的,1个扣 01分;被
                  撤销 “星级”称呼的,撤销 1个 “五星”级扣 04分,撤销 1个 “四星”级扣 03分,撤销 1个

                  “三星”级扣 02分,撤销 1个 “二星”级扣 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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