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中共曲靖市委执政纪要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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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 决 策
(二十七)建立考核机制 (二十九)严格督查惩戒问责
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加强督查
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脱贫摘帽、行业扶贫、单位“挂 问责。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和市直
包帮”“转走访”、驻村扶贫工作队等脱贫攻坚考核 责任部门,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市委、市政府
体系,取消、弱化贫困县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大幅提 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
高减贫指标在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中的 和行业扶贫任务的,市委领导约谈党政主要负责同
权重。严格执行贫困县退出程序,贫困县退出由县提 志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脱贫攻坚认识不到位、精
出申请、市初审、省级审定,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 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
小组备案。贫困县退出后,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扶贫 不能按时限完成贫困县摘帽、贫困乡、贫困村脱贫出
政策保持不变。建立贫困乡、贫困村脱贫出列和贫困 列和贫困人口脱贫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
户脱贫退出考核体系。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 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追责问责、就地免职。县(市、区)
督,开展贫困地区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建立扶贫政 对乡(镇)、乡(镇)对村实行同样的督查问责办法,
策落实情况和脱贫成效第三方评估机制。(牵头单位: 对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
市委市政府考核办、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纪委、 对市级挂包单位“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年度考
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核不合格的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市委领
导约谈、责令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直接免职。
(二十八)强化正向激励 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切
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实负责抓好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
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长期在扶(脱) 对不能按期限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考核不合格的干
贫攻坚工作中实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扬并提拔使用, 部不能提拔和重用,并进行问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
引导和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施展才干。改 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责。(牵
进县级干部任用选拔机制,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 头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拔任用贫困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依据。加大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贫困地区工作
的力度,市级党政机关提拔的处级干部,必须具备 (三十)夯实基层基础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建立贫困县脱贫摘帽和减 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双推进”机制,
贫成效奖励机制,贫困县脱贫摘帽报省进行考核奖 扎实开展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选好
励,市对贫困乡(镇)脱贫出列、县(市、区)对 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
贫困村出列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进行考核奖励。贫 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农村致富带
困县退出后,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 头人队伍建设。抓好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级组
变。对提前脱贫摘帽的贫困乡、贫困村在规定期限 织配套建设,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
内扶贫项目资金支持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对 织作用。加强贫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四
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 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
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牵头单位: 的村民自治机制。探索贫困村同城镇居委会、企业、
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考核办、市扶贫办;责任 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对共建模式。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
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费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报酬、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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