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5 - 罗平执政纪要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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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论坛
对加强和改进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培训
的几点思考
朱 甫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事务民主监督,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和工作水平,2013年5月,罗平县按
全省统一安排,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村(居)务监督委
员会选举工作,全县154个村(居)委会依法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选出村(居)务监
督委员538人,其中,主任154人,一般委员384人,原村级纪检组织成员进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
有199人,占36.99%。在当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中,中共党员441人,预备党员6人,少数民族74
人,妇女54人(主任15人);25岁以下6人,26~35岁65人,36~45岁224人,46~55岁165人,
56岁以上78人,平均年龄48岁;大专以上文化14人,高中(中专)102人,初中及以下422人;
退休干部6人,大学生村官6人,复退军人18人,致富带头人459人,外出务工返乡7人;党总支
(支部)委员101人,县人大代表1人,村(居)民代表57人,村(居)民小组长56人,几大员
41人。就罗平县而言,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新生组织,履职近三年
来,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在基层民主监督中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培训的主要做法
(一)厘清职能定位,规范履职行为
一是明确规定村监会依法依规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本村村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全面履行八项职责,享有六项权利,履行六项义务,遵循了解情况、调查分析、实施监督、通
报反馈的程序实施监督。二是为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管理,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
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县纪委监察局将4部政策法规、6项管理制度、4类档案
表册,编制成《罗平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保证村监会成员每人一册,为村监
会履行职责提供了依据和指南。
(二)率先落实待遇,调动工作热情
2013年,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经选举产生后,原村级纪检监督小组自动消失,全县乃至
全市、全省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待遇问题也因此搁置,罗平县大人代表也提出建议要求解
决待遇问题。为切实解决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的后顾之忧,县纪委高度重视并主动
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多家单位,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多次深
入调研、征求意见、草拟实施办法,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支持。2014年7月2日,经县
委、县政府同意,县财政每年增加财政预算193万余元,正式出台了《罗平县村(居)务监督
委员会成员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率先在全市落实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委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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