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罗平执政纪要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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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中共罗平县委执政纪要
书面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本乡镇(街道)、本单位(部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涉及
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突出问题和典型事件,由本乡镇(街道)、本单位(部门)主要
负责人专题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说明情况,并同时向县纪委报告说明情况。
第一百一十条 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
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由本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作对
照检查和大会述职述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每年底在责任制综合
考核动员大会上接受民主评议或者民主测评。
第一百一十一条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
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专
项督查可以与责任制综合考核日常检查相结合,督查考核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纪检监察机
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依据。
第一百一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列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
内容,纳入全县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受理
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反条例规定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一百一十三条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
会计事务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规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监督检查结果。并将涉
嫌违纪违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党政机关预算执行,以及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依法处理、
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一百一十四条 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
必须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下列内容应按照及时、方便、多样原则,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一)预算和决算信息;
(二)政府采购文件、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等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情况;
(四)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
情况;
(五)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
(六)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举办信息;
(七)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改造、使用、运行费用支出等情况;
(八)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结果;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预算和决算信息应在批准或者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在部门门户网站或者政府门户网站等对
社会公开,同时一并公开国内公务接待、会议情况。培训及活动举办信息应于结束后30日内公
开。其他情况应及时公开。
第一百一十五条 推动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严格审查批准党政机关公务支出预算,
加强对公务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充分发
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提出意见、建议、批评以及询问、质询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
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
支持人民政协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并积极支持政协委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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