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7 - 宣威政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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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研视察成果转化利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提案工作规范化
宣威市政协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12〕13 号)要求,去年 4 月宣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宣办发〔2014〕25 号),市政府办下发了《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 2014 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宣政办发〔2014〕33 号),
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提案工作的开展。对政协的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从强化领导、规范程序、跟踪督查、
狠抓落实上着力,对提案的交办与承办、办理与答复、督查与总结等作了具体规定,使提案办理工作
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这些重要举措,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在更高层次运作、在更宽领域开展提供
了制度保证。
(四)履职考核制度化
近年来,市委把政协工作纳入了全市工作考核的总体安排,制订了对政协机关工作的考核内容和
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加强政协履职工作考核。在市委对乡(镇、街道)的综合考
核工作中,纳入了对政协工作的考核内容。如 2014 年的考核内容为:切实支持政协委员活动组和委员
贯彻落实《政协宣威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协宣威市委员会委员活动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宣
政协〔2013〕8 号)、《政协宣威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协宣威市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的通知》(宣政协〔2013〕9 号)文件精神。委员活动组开展调研视察不少于 2 次,形成调研视察报告
不少于 2 篇。委员至少撰写一件有质量的提案、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信息、参加一次有影响的
调研视察活动、为群众办一件好事实事。委员活动组对 1 个以上站(所)进行民主评议。党政主要领
导亲自阅批调研视察报告;适时向委员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 次以上。
(五)活动管理制度化
为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宣威市政协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政协宣威市委员会委员活动组考核
办法(试行)〉的通知》(宣政协〔2013〕8 号)、《关于印发〈政协宣威市委员会委员履职管理考核办
法(试行)〉的通知》(宣政协〔2013〕9 号),为规范委员履职活动和强化委员履职管理提供了可行的
制度保障。同时,宣威市政协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组的联系指导,宣威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专委会分别
挂钩联系政协委员活动组,负责联系指导、检查督促委员学习培训、视察调研、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开展民主评议等各项活动。委员活动组推行“界别 + 区域”活动模式,逐步探索界别联系人和界别委员
联系群众、政协机关和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等机制,认真组织委员选择相关领域、结合乡(镇、街道)
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以界别活动组和委员活动组为单位组织委员开展视察等活动。
三、科学履职求实效
宣威市政协以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保障,牢牢把握时代发展脉搏,紧扣全市工作大局,认
真履行职能,广泛凝聚智慧力量服务科学发展,积极协调各方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推动民生改善,取得了显著的履职成效,为宣威科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调研视察谋思路,促进发展出实招
我们认为,衡量政协调查研究的成效,很重要的是看其成果能否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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