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3 - 中共禄劝县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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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工作
脱贫攻坚工作
机制健全,工作开展稳健。二是发挥部门职能,加强政策措施衔接。在严格落实云南省民政
厅《关于开展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昆
明市社会求助实施办法》(市政府第 91 号公告)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与县扶贫办凝聚共识,
按照“先帮后兜、有效衔接”的原则,在 “五个一批”其他措施实施结束后实施兜底保障,
形成了民政与扶贫部门各有侧重、帮扶有效、托底及时、兜底有力的良性衔接机制。三是突
破核算瓶颈,加强对象认定衔接。针对家庭经济核对系统与扶贫信息系统数据差别较大,卡
外低保对象无法及时享受到建档立卡对象各项帮扶政策的实际问题,禄劝县民政局与扶贫办、
残联、住建局、公安局、教育局、卫计局、农业局等多家部门对卡外低保对象逐一入户开展
评审,将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按程序纳入卡外帮扶对象,同时,低保金作为短期不连续性收
入,不再纳入家庭收入,对于未纳入建档立卡户的低保家庭,由县委、县政府统筹各项政策
进行精准帮扶。四是推进动态调整,加强标准制定衔接。按照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原则,明确
审批时间,严格执行“三查”制度。即年度普查、半年、季度复查,问题苗头及时查,坚持
分类施保。按 A、B、C 三类分类管理低保对象。坚持农村低保 A 类一年一审;B 类半年一审;
C 类一季度一审,死亡按月停发。有效促进了标准制定的衔接,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在专项清理核查中,与扶贫部门积极对接,低保动态调整与贫困对象调整同步,民政、扶贫
对低保户、特困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的精准识别、认定做到一个领导体系、一套工作班子、
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按照低保识别标准和贫困识别标准要求,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
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低保户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五是建
立信息互通,加强动态管理衔接。为了切实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工作在管理上无缝对接,禄
劝县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建立农村低保核查信息互通机制,县公安局调查核对申请家庭是
否具有车辆;县住建局调查核对申请家庭是否购有房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对申请家
庭是否是个体经营户;县扶贫办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扶贫措施无法实现脱贫对象,组织
将低保对象通过精准扶贫纳入 2017 年预脱贫户,使低保家庭稳定退出建档立卡行列,县卫
计局对低保家庭患病情况筛查、认定及开展健康扶贫等工作;县教育局对低保家庭子女就学
情况核查、认定及开展教育扶贫等工作;县人社局、林业局、农业局对务工,农林产业收入
情况进行核查。通过各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动,实现日常监测、走访巡查、政策宣传“三位一体”,
确保对贫困群众早发现、早帮扶、早救助,对不符合条件低保户早整治、早清理、早退出。
六是狠抓精细管理,加强脱贫考核衔接。加强与“6105”考核指标衔接,准确发挥精准施保
指挥棒作用,适当考虑贫困户医疗、抚养、残疾等刚性支出,围绕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对症下药,精准施保,全力确保考核通过,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加强与第三方评估衔接,与
错评率衔接,低保清理核查采取全覆盖地毯式摸排,摸排期间,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低保
户每户必入户核实家庭情况,采取看大件,看人口,看产业,看健康、核对家庭经济情况“四
核一看”工作模式,确保低保核查精准,救助兜底精准;与漏贫率衔接,严格将未纳入建
档立卡的低保兜底对象纳入卡外帮扶对象,实施挂包单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按照缺哪
项补哪项进行措施帮扶,确保卡外逐项消贫;与群众满意度衔接;低保清理核查采取全过
程向社会公开,同时审批过程接受审计和纪委监督,确保评议工作让老百姓满意放心。
三、对策建议
(一)积极筹措敬老院建设资金。建设资金筹措严格按照“政府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
进行筹措整合,县财政局、民政局、卫计局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服
务业的资金重点向养老服务业倾斜;要加强招商引资,鼓励争取社会资金建设各类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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