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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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篇 教育 科学研究
设民众夜校于毕节城关百花山第一中心学校内,每3个月为1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及格者发
给证明文件。夜校分成人文盲班及失学儿童班各1班,学生不分性别。成人学生年龄以18~40岁
为限,失学儿童班为6~12岁。课本由学校发给。除上述民众补习学校外,还建有战时民众补习
学校。民国29年,毕节县共办战时民众补习学校73班。战时民众补习学校以国文教学为主,辅
以抗战讲话、卫生常识、抗战歌曲、公民训练课程。是年4月,毕节县还办战时商业补习班,招
生40名,由各业商号选派学员并负担学费,学员为该县各店铺20岁以上、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店
员。讲授课程有商法、公司法、票据法、簿记、会计学、珠算、笔算、党义、抗战讲话,每晚
7~9时上课,学习5个月结业后发给证书,各回店铺,成绩优异的由商会介绍工作。
民国31年(1942),第四行政督察区停办战时民众补习学校,改编为中心学校和国民学校
的民教部。到民国32年(1943),322所中心学校民教部共办成人班322班;985所国民学校民教
部共办成人班1029班。中心学校民教部以设置高级成人班为主,国民学校民教部以设置初级成
人班为主,每班学生不少于50人,每期学习3个月,每天上课不少于2小时。每周教学630分钟,
其中国语280分钟,公民常识175分钟,算术105分钟,音乐70分钟。民教部教职员均由各中心学
校教职员兼任,不另支薪,由教职员中选定1人为民教部主任,报县政府批准。民教部经费每期
每班由县校发给45元。据是年统计,第四行政督察区失学成人45.77万,已受教6.43万人,占失
学成人的14%,文盲为成人的86%。
民国35年(1946)10月,各县遵照贵州省政府转发国家教育部《社会教育机关推行识字教
育要点》的规定,各县社会教育机关一律每半年附设识字教育班1班。自是年起,各中等以上学
校及各公司、厂、场视其规模大小,各单位每半年应设2~4班。每年由省教育厅在识字教育补
助费内统筹按班发给补助经费。民国34年(1945)后,教育经费减少,无暇顾及民众教育,许
多学校被迫停办。民国31年(1942)黔西县乡镇中心国民学校办初级成人班和初级妇女班共222
班,学生9435人。到民国37年(1948),民教部成人班仅剩26班,学生672人。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成人教育
职工教育 1.专区及各县机关干部文化补习。毕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毕节地
委、毕节专署决定在地、专机关成立文化学习小组,由1名干部尽义务教10多个勤杂人员识字。
之后,成立地专机关文化补习学校,开班教学,1953年,各县均建立机关干部业余学校。1956
年,中共毕节地委宣传部、专署文教科、专直机关党委将地专机关文化补习学校改名为毕节地
专和毕节县机关干部业余文化学校,初小1~4年级设语文和数学,高小增设常识课;初中班设
语文和数学。小学教材用扫盲课本,初中用普中课本。学员学完五年级课程,便为小学毕业,
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学校经费由各单位工会负责,按参加学习人数分摊。通过学习,有的
摘掉文盲帽子,不少学员还到初中班继续学习。2.职工文化补习。1950年10月,毕节专区、
毕节县工会创办毕节专区第一所职工业余文化学校,共6个班、学员260人。旅即,赫章、威宁
县相继开办职工夜校和基层工会干部培训班。1952年底,大方、黔西、金沙、水城亦开办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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