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5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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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篇 体育 卫生
次,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345件,罚没金额465.31万余元。
2.行业管理。1979年3月28日,毕节地区行署商业局、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开展中药
质量检查整顿工作的通知》,规定没有经过加工的中药材,一律不得进入中药房配方:1979年
6月以前县以上单位的中药房炮制品种,要求达到100%;区、社单位的中药房炮制品种要求达
到50%。1979年6月后要求达到中药配方率、炮制饮片品种共125种。通知下达后,全地区组织
122人的检查组,分9个组,检查医药单位448个,发现部分单位长期使用不炮不制的中药材。地
区举办中药材加工炮制培训班,以提高中药饮片质量。1985年,国家颁布药品管理法,卫生部
下发《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1986
年,国务院、贵州省政府相继行文禁止个人销售麝香、甘草、杜仲、厚朴、黄柏、穿山甲、半
夏、石斛。此后,禁止和限制个人销售的有毒中药材28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42种和进
口药材57种。1988年,一些不法药贩抬级抬价抢购名贵中药材,毕节地区药材公司议价收购杜
仲价格从每千克2.3元暴涨到32.66元,致使一些未成材的杜仲树遭到破坏性盗伐。1989年6月,
毕节地区行署批转地区医药局《对当前药品检查情况的报告》,要求各地加强管理遏制贩卖
假劣药品的势头。1994年,毕节地区行署下发《关于加强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的决
定》,重新组建各县医药市场治理整顿领导小组,领导治理整顿医药市场。查明全地区药品经
营企业1100户,医疗机构3500户,医药保健生产企业6户。查封无证经营的个体药店136户,游
医药贩200起,没收伪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违禁药品等价值35万多元。查处失效、假劣药品
428批次,端掉制售假药窝点15处;销毁假劣药品113种,价值1.72万余元。处罚非法生产经营
者罚款6.8万元,补收偷漏税款7万多元。收到用假药致死人命的检举揭发材料20余件。威宁县
采取查市场、查旅馆、查车站、查外来暂住户方式,查出制售假药的地下窝点8处,取缔游医
药贩120起,没收“祖传秘方”药品2.5万余件,价值近10万元。1996~1997年上半年,按行署
安排检查各县市医药市场,取缔证照不全的药品生产企业1户,无证经营企业29户、游医药贩56
起,捣毁制售假劣药品窝点2处;限期整顿药店16户,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药品238个品种,
价值13万元;查处精神药品、违禁药品经营户65户和因假劣药品致人伤残的事故9起;补收偷漏
税款8万多元。1999年,毕节地区行署下发《关于整顿规范全区医药市场的若干规定》。地区医
药管理局配合有关部门检查药店及医疗机构1745户。取缔无证照药品经营户2户、非法诊所、药
店129户、游医药贩25人,没收非法经营药品价值6.6万余元,发出限期整顿通知书278份。抽查
各类药品46万批次,查出假劣药品1875批次,价值27.5万余元;查处违禁药品1921盒,价值6万
余元,并处罚款5.52万元;取缔虚假药品电视广告205条,没收非法药品广告10万余张、宣传画
5700余张;纠正虚高定价药品539个品种,降低药价76.3万余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违法违纪案
17件,涉及金额12.9万余元,6人受党纪处分。
三 制药工业
1958年前,无制药工业。一些个体诊所和药店利用本地药材按传统配方制成各种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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