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8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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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为促进企业加强管理,引导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制定了企业巡查计划,重点
巡查企业原材料(零、配器件)、生产工艺与控制及生产记录、生产设备设施与环境条件、检
测手段能力与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生产产品、产品入库及销售台账是否与认证情况一致,认
证标志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地书面反馈获证企业,并督促
企业完成整改;二是按照《关于开展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定)监督检查的通知》(黔质技
监认〔2009〕170号)要求。地区质监局抽出两名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于2009年8月27日、9月
2日、9于3日,分别对黔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毕节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毕节地区汽车综
合性能检测站、毕节地区金质安保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实验室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根据《关于
开展2009年管理体系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黔质技监认〔2009〕44号)要求,对毕节地
区获管理体系认证的5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即贵州省毕节市博冠食品有限公司、纳雍县贵茗茶
业有限公司、大方县石老祖公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县赵老五食品厂、贵州府茗香茶业有
限公司。
2010年,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整体部署,有效提升质监系
统检测工作水平,地区局决定在全区质监系统组织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一是进一步摸清全
区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现有的检验检测能力、人员状况、环境资源条件、质量体系运行等情
况;二是结合毕节地区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现有条件,就如何设置和监管开展调研,摸清现
有检验检测能力能开展哪些产品的检验检测,能覆盖哪些行业;三是为提升全区煤质检验检测
能力和管理水平,开展一次煤质检验检测实验室间的能力对比活动;四是对获得认证证书的授
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获计量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实施年度监督抽查;五是对获得认
证咨询证书的认证咨询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六是开展对获得食品、农产品、节能环保认证证书
的生产企业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七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
定》,明确了地方质监系统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在生产、销售活动中均赋有监督管理
和执法查处的工作职责。各单位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
2011年,一是开展了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玩具产品监督检查,对30家经销门市进行监
督检查;二是根据省局《关于对我省获得资质认定授权(验收)的质检机构进行全面检查的通
知》(黔质技监认函〔2011〕284、321号)的部署,毕节地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按照省局对
法定授权的检验机构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三是制定《毕节地区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
案》,力争用二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以认证监管机构为主导,以专职执法机构为主
力,以法制工作机构为监督”的认证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构建科学、公正、高效和保障有力的
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四是根据《关于抓好我省食品检验机构复评换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抓
好全省食品检验机构复评换证工作的紧急通知》为确保毕节地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复评换
证顺利进行,复评下列换证食品检验机构:1.毕节地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2.毕节地区动物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所;3.毕节地区环境监测站;4.金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织金县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6.黔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是按照《关于开展2011年度资质认定(计量认
证)监督检查的通知》(黔质技监认〔2011〕187号),地区局派人配合省局人员组成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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