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毕节地区通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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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篇 经济综合管理


                 1956年,全专区执行国家调整后的棉布价格,黔西、大定、织金、金沙、毕节销售上海产
            品执行同价;毕节、金沙销售重庆产品执行同价。50年代后期,区内同时销售区内外棉布产

            品,均据不同等级、规格制定销售价格。1965年4月,全省调整棉纱、棉布价格,各县具体执
            行为:2级批发站一律改为按中央规定的产地牌价加运杂费再加3%的综合地区差率(中小城市

            地区差率不同距离分别为0.5%~30%),贵阳至毕节专区各县城关,毕节0.5%,至其余各县为
            0.1%;批零差率白布10%,色布13%,花布、色布15%、呢绒14%。1983年2月起,执行国家降

            低涤纶混纺布价格,提高纯棉布销售价格的决定,取消棉布全省一价,实行分级加差价,具体
            执行为:1.地产棉布与生产地保留差价3%;2.中小城市(县城)按供货2级站批发价,100千米内
            加1%,100千米外加1.5%;200千米外加2%。贵阳至黔西、织金加1.5%,至其余各县加2%;3.距

            县城10千米以内区乡市场与县城同价,10千米以上零售价每尺棉布加0.01元,化纤布加0.02元:
            4.棉纺织品提价后,国家对毕节地区补贴320.5万元,占全省补贴的26.71%。1984年后,棉布销

            售实行花色、季节、质量差价和浮动价,工商企业协商价,棉布价格上升。1989年纯棉布,化
            纤布销售价格比1983年上涨90%以上。
                 药品价格 民国时期,药品公私皆营,价格由同业公会议定。据1951年6月统计,毕节

            医药公司20万单位青霉素批发价4.3元,12月降为3元,零售价3.15元。1952年,公司零售价
            毕节2.5元,黔西3元,威宁3.6元;市场零售价约高10%。1953年,药品价格改由工商联合会

            议定。1955年取消私营药品,由国营医药公司经营,制定价格。1956年执行国家对主要药品
            价格的规定。


                                  1956年毕节专区各县销售阿司匹林等药品价格统计表
                                                                                            规格:0.5×1000

                        品名       阿司匹林                磺胺嘧啶片               磺胺噻唑片               双氢链霉素

                         规格
             价格              批发价       零售价        批发价        零售价       批发价       零售价      批发价        零售价


                 县名
                 毕节           4.55       5.19      77.35      87.41     25.26     28.54     2.15      2.41
                 大定           4.52       5.15      77.28      87.33     25.20     28.48     2.13      2.39
                 黔西           4.50       5.13      76.80      86.78     25.18     28.45     2.12      2.37
                 金沙           4.54       5.18      77.40      87.46     25.14     28.52     2.14      2.40
                 织金           4.54       5.18      77.40      87.46     25.14     28.52     2.14      2.40
                 纳雍           4.66       5.31      77.86      87.98     25.48     28.79     2.20      2.46
                 赫章           4.63       5.28      77.86      87.94     25.44     28.75     2.18      2.44
                 威宁           4.60       5.24      77.80      87.91     25.42     28.73     2.17      2.43


                 1958年,按省商业厅规定,调低主要药品价格,以每瓶计零售价:青霉素0.77元,油剂青霉
            素7.73元,双氢链霉素2.24元。是年7月,专署商业局调低几种药价,500毫升装每瓶售价:碘酒
            1.52元,红药水0.85元,紫药水0.85元。1963年,专署物价委员会调整部分药价,安乃近片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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