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9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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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篇 商业 贸易 金融业
科、监察保卫科。2009年,地区分行实行代管理,内设机构名称为办公室、客户部、信贷与风
险管理部、财务信息部、监察保卫部、人力资源部、内部审计部,机关编制43人。2010年底,
全辖职工120人。历任行长;徐永贵、杨乘胜、徐跃勤;副行长:朱寿伯、朱玉图、易群芳、胡
凯、郭登槐、谭锐、张达军、邹武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毕节监管分局(下简称毕节银监分局) 2004年1月成立。毕
节银监分局成立之前,金融业监督管理工作由人民银行履行。毕节银监分局根据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贵州银监局的授权,负责监督管理毕节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
立、变更、终止和业务活动;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审查和批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统计有关数据和信息;负责机关和系统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毕节银监分局内设办
公室、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统计信息科、人事科、监察科、财务会计科。下辖大
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赫章、威宁县银监办事处。2011年底,有干部职工61人,其中
分局机关44人,银监办事处17人。2011年底监管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共462个,其中工行机构18
个、农行机构36个、中行机构6个、建行机构15个、农发行机构7个、邮政储蓄机构85个;村镇
银行4个,城市商业银行2个;农村信用合作机构289个。毕节银监分局设在毕节市松山路87号。
历任毕节银监分局领导人:胡德龙、张良仁、张国栋、付大贵、董艾、董友周、宋国荣、吴成
璋、李志远。
城市信用社 1987年,人行毕节分行与地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多次协商,决定吸收社会闲散
资金兴办城市信用社,解决部分个体工商户急需资金。1987~1988年底,毕节星火城市信用
社、黔西城市信用社、织金天宫城市信用社、纳雍县城市信用社、金沙县新融城市信用社先后
建立。全地区5家城市信用社共有职工38人,股金59.49万元。1994年,毕节市新建毕节银海城市
信用社。城市信用社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金融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受所在地
人民银行的领导与监管。城市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代表大会。城市信用社设理事会,
为股东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社内事务;城市信用社设监事会负责对本社业务和财务
的监督。城市信用社初建时,监事会成员多为工商、银行、财政等政府职能部门和个体协会负
责人兼任。后因中央不准党政机关及其干部经商办企业而作调整。1996年后6家城市信用社,因
管理松弛,逐渐出现高风险经营局面,1997年7月至1998年9月;2001年9月22日~2002年9月15
日经人行毕节中支两次清理整顿,4家先后并转当地农村信用社,毕节星火、银海城市信用社停
业,2003年4月1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文宣布撤销。至此全地区城市信用社消失。
农村信用合作社 1952年,人民银行毕节专区中心支行根据人民银行总行“深入农村,帮
助农民解决困难,发展生产”的方针,选择毕节县的汉屯、豪沟、刘华、王张4个行政村试办
农村信用社。1953年1月1日,召开汉屯信用合作社社员大会,宣告毕节专区第一个农村信用合
作社,汉屯信用社成立。是年8月28日,黔西县中山乡信用合作社建立。此后,人民银行各县
支行在所辖区内按照“自觉自愿、民主管理,依靠贫农、团结中农,结合生产、服务生产”的
办社原则,试办信用合作社、信用互助组。1954年底,全专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到252个,信
用互助组510个,吸收社员(组员)8912人。1956年,农村乡乡办社。全专区农村信用社发展到
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