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4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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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任务和专区内城镇、农村供应所需,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群众、节约运费的原则进行,一
次安排农民交售粮点。征购期间打破行政区划,组织跨界入库。农民运交公粮入库有往返50千
米义务运输里程,超过义务运输里程,按每50千米运50千克开支大米11~12.5千克。1953年,改
义务运输里程为单程15千克,并规定平均每人义运限额不超过100千克。1963年,按粮仓计划流
向,依照此里程、费用、运具、时间、安全办法确定农民交粮点。1985年起,公路建设普及,
鸡公车、马车、拖拉机、汽车运输代替人力运输。农民交售粮食,国家不再付给超义务运输里
程外的运费。2.粮油转运。1953年,按国家安排调运流向,设泸州、叙永粮食转运站,接收外
调粮食,通过长江航道用木船、轮船运往南京、重庆、长沙、荆州。1987年,建立清镇条子场
粮油转运站,接收省内外通过火车运输调入粮食,然后通过汽车运到各县。3.粮油调拨。1950
年,所征收的公粮由中央统一调度使用。1951年,调运粮食由中央统一管理,毕节地区粮食局
按省粮食局下达计划,编制全专区年、季度调拨计划和分月运输计划。分县、区内调运,省间
调运3种类型。县区内调运主要以品种调剂为主,省内和省间调拨品种有糙米、玉米、黄豆、桐
油,调入的有稻谷、玉米、小麦、油菜籽良种及面粉、大米、菜油、高粱。1958年,下放调运
计划审批权,毕节专区决定各县粮食、油脂调运由专署粮食局下达,毗邻地区根据合理流向要
求调运的粮食、油脂,由毗邻地区粮食局双方协商,待专区粮食局批准后执行。1974年前,粮
食均按国家计划调出,1959年调出7.66万吨,为历史最多;1951年调出3105吨,为历史最少。
1975年后,人口增长超过粮食增长速度,全地区粮食由余变缺,开始调入粮食供应。调入粮食
按省安排调入数,分配各县供应。1982年起,省对地区实行包干调拨。1988年,全专区粮食调
拨包干数为11.25万吨,实际调入14.1万吨,其中平价调入9.84万吨,议价调入4.11万吨,议转平
1438吨。1993年后,国家逐年安排产粮区调出各类粮食到销区,毕节地区按计划分别从湖南、
湖北、江西、安徽、河北、吉林、黑龙江、四川等省调入专储大米及进口小麦,增强粮食调控
能力,各县市组织调运优质大米、面粉供应市场。
1950~2005年毕节地区贸易粮购、销、调存总量统计表
单位:吨
年度 征购 销售 调出 调入 库存
1950 34290 50 19505
1951 39015 3650 3015 23170
1952 44130 21770 7270 3015 74870
1953 105210 80505 18020 107295
1954 124080 108515 30390 440 105230
1955 117225 83600 31145 1530 119650
1956 121595 89835 33930 1940 124965
1957 144695 104345 57530 3365 1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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