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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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的办公楼。(2)县委机关办公建筑。至2005年,纳雍县委机关用房建筑1.15万平方米,其中
住宅3965平方米。1978年建成砖混结构的县委办公楼,主体3层,局部4层。(3)人大、政协
机关建筑用房。县人大、县政协办公用房2100平方米,住宅楼1幢,1000平方米,1982年建成。
(4)县机关院内其他办公建筑。县财政局房屋2027平方米,广播电视局房屋1925平方米。物
资局房屋6162平方米,其中住宅1382平方米。县总工会,1985年建成办公楼、住宅楼各1幢,共
1639平方米。(5)驻县机关大院外的县直机关办公建筑。县法院,位于县府路两端,先后于
1975年、1982年建成砖混结构办公楼和住宅楼,1538平方米,其中住宅244平方米;县检察院,
位于法院以北,房屋1566平方米,其中住宅869平方米;县公安局,位于织纳路南侧,房屋6654
平方米,其中住宅1391平方米;县招待所,位于县府路,原有房屋2113平方米。1985年建6层砖
混结构宾馆大楼,2842平方米。
10. 威宁县机关房屋建筑。中共威宁县委、县人民政府建立后,驻原民国威宁县政府驻地,
沿用其遗留下的房屋。从50年代~1988年,中共威宁县委、县政府逐渐在原驻地拆旧房建新房。
1989年,在草海路建成高5层,7867平方米砖混结构的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同时建成位于县
委、县政府办公楼旁,高4层,3791平方米砖混结构的县人大、政府办公楼;建成位于草海路,
高5层,1073平方米砖混结构的县法院办公楼。1989年建成,位于县委、县政府办公楼附近,高
5层,1001.69平方砖混结构的县检察院办公楼。1990年建成,位于健康路,高5层,1272.9平方
米砖混结构的县老干部活动中心。
11. 赫章县机关房屋建筑。(1)县政府办公建筑。民国31年(1942)赫章设县,并建成县
政府建筑群,县府大院坐东向西,共有瓦顶木结构平房15幢,计100余间,分为4重。1950年,
赫章县政府沿用旧县府房舍,后经逐年拆建,至90年代初,共有房屋1.56万平方米,其中砖混
结构1.23万平方米,砖木结构3287.8平方米。1953年,在政府大院北侧,建坐南向北,高2层,
220平方米砖木结构办公楼。1969年,在县政府旧办公楼南侧建坐南向北,高2层,200平方米砖
木结构的县政府机关办公大楼。1975年,建成坐东向西,高4层,1367.44平方米砖混结构的县
政府办公楼。1974年,在政府大院北侧建坐北向南,高3层,745.88平方米混合结构的政府办公
楼右二楼。1981年,在政府办公楼对面建高3层,884.06平方米砖混结构的县招待所老楼。1986
年,在县招待所老楼对面,建高4层,1958平方米砖混结构的县招待所新楼;在县政府大院内
建2438.63平方米的财政局办公用房,224.62平方米砖木结构的财政局职工宿舍。(2)县委办
公建筑。县委大院,位于建设路国民党县党部旧址内,共有房屋9536.08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
6825.55平方米,砖木结构2488.29平方米。1985年,在县委大院内建高4层,2520平方米砖混结
构的县委办公大楼。
宗教建筑 较大的宗教建筑有:1. 威宁清真寺。威宁城内的清真寺原在马坡。清雍正十三
年(1735)建成,咸丰七年(1857)被毁。民国时期回民集资修复,“文化大革命”中被毁。
先后被毁的威宁清真寺,其造型、结构类似寺庙,瓦顶木结构或斗砖结构。1984~1985年,人
民政府拨款在威宁城乡修复50多座清真寺。在城内北门大十字建造一座阿拉伯中亚风格的清真
寺。该寺为砖混结构,中部高3层,其他高2层,中3层上为霸王盔式圆顶,770平方米。2.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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