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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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篇 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
砖混结构办公楼,作县计委办公用房。1992年,在东山路建坐南向北,高5层,1200平方米办公
楼,作县人大常委会的办公用房。上述建筑共占地1.8万平方米。
7. 金沙县机关房屋建筑。民国30年(1941),金沙设县治时,将新场镇3000平方米的万寿
宫大庙改作县署办公用房。1950年,中共金沙县委、金沙县人民政府接用。1958年,在紫金
街、成治路西侧,建占地1.58万平方米的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1979年,在县政府办公楼后建
坐北向南,高5层,3106.23平方米,砖混结构楼房,作县政府办公用房。1986年,在县政府办公
楼东侧建坐北向南,高4层,1266平方米砖混结构楼房,作县人大办公用房。是年,在县政府办
公楼西侧,建坐西向东,高5层,1066平方米砖混结构楼房,作县政协办公用房。70年代,在县
委大院西侧,紧靠县政府大楼,建坐北向南,高3层,118.65平方米砖混结构楼,作广播电视局
办公用房。80年代,在县政府办公楼东侧,建坐西北向东南,高3层,735.66平方米砖混结构楼
房,作县建设局、土地管理局、文化局办公用房。同时,在县政府办公楼西侧,建坐西向东,
高2层,592.06平方米砖混结构楼房,作县政府行政科办公用房;在县委大院东侧,建高3层,
731.24平方米砖混结构楼房,作科技局、科协办公室;建坐南向北,118.65平方米,砖混结构政
府大院门厅。
8. 织金县机关房屋建筑。(1)县政府办公建筑。1950年,县人民政府设在旧县署内,沿用
旧房。5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逐渐拆旧房建新房,形成占地1.19万平方米办公楼和住宅楼的
四合院。院中为喷水池和花园,院内主要楼房有: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位于院内稍后正中,坐
西向东,4层,2196.49平方米。50年代末建成,位于政府办公楼后,坐西向东,294.3平方米2层
砖木结构的楼房作县司法局的办公用房。60年代建成,位于政府大院大门内右侧,坐北向南,
高2层,425.33平方米砖木结构楼房,作县经委办公用房。70年代建成,位于政府办公楼北侧,
坐北向南,高3层,2471.92平方米砖混结构楼房,作县审计局、财政局、民宗局办公用房;位于
政府办公楼后,坐南向北,465.33平方米砖混结构楼房,作民政局办公用房。1987年建成,位于
政府办公楼南侧,坐南向北,高4层,1350平方米砖混结构的楼房,作县政协办公用房;位于政
府办公楼后,坐西向东,高4层,1600平方米砖混结构楼房,作县人大办公用房。1995年建成,
位于政府大楼后侧,坐南向北,高4层,1200平方米砖混结构楼房,作档案局办公用房。位于县
人大办公楼后北侧,建2940.63平方米,砖木、砖混结构楼房,作县人武部办公用房。(2)县委
机关办公建筑。中共织金县委机关驻织金县城河坝原文滕书院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沿用
书院旧房办公。60年代,在大院门内约50米左侧,建坐西向东,高3层,1538.27平方米砖木结构
的县委办公楼。同时,建成2688.47平方米的县委机关其他公共用房。70年代建成,位于县委大
院内,背倚织金河,坐东向西,811.26平方米的广播电视局办公楼。80年代建成,位于县委大院
北侧,高5层,1220平方米砖混结构的县工会办公大楼。
9. 纳雍县机关房屋建筑。中共纳雍县委、县人民政府机关和县人大、县政协同在一个大院
内,位于县城东北部县府路。县委机关在大院西部,政府机关在大院东部,人大、政协在大院
东南部。(1)县政府机关办公建筑。至1987年,县政府房屋2.12万平方米,其中住房5613平方
米。1957年,建成高2层1100平方米砖木结构办公楼。1981年改建为高4层砖混结构,2700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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