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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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篇 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
部原为杨家公馆。1953年,专署在距大门30~40米处建3层大礼堂1幢;地委拆除原大堂建会议
室,拆除二层中西合璧式房屋,于其后建3层方盒式办公用房。上述房屋均瓦顶砖木结构。70
年代末,拆除所有旧房,兴建多幢较现代化楼房,硬化道路、地坪,建花园、砌假山、修水
池、筑亭阁,绿化、美化院内环境。20世纪50年代,先后建地委书记办公楼,2层砖木结构,
544.14平方米,木楼梯、木楼面、别墅型;3层专员办公楼,砖混结构,1100平方米;建位于
行署办公楼东侧3层砖木结构办公楼,1313.64平方米。1978年,建设局、物价局3层办公楼,
1995年加为5层,1450平方米。1983年,地委办公大楼位于前院西部,地区文化局、旅游局、
统计局办公大楼位于后院西部,建两幢均为5层的大楼,为毕节首次采用共享空间和引入室内
卫生间配套设施的建筑,砖混结构、各为3758平方米,门厅廊柱为大理石贴面,水刷石外墙
面,室内为预制水磨石地坪,左右四层屋顶为花园。1987年,建行署机关综合楼,5层,6464
平方米。1994年,建地区计划委员会办公楼,5层,框架结构,1800平方米。是年,建5层经贸
局、卫生局办公大楼,1800平方米。1995年建地委机关综合楼,7层,框架结构,2047.35平方
米。2010年,搬迁至南部新区新行政中心办公。
2. 其他地直机关办公建筑用房。
地区公安局。位于桂花路北口西侧,共有办公用房4641.93平方米,住房7483.74平方米,
其他建5层机关综合大楼,砖混结构,1450平方米。1992年兴建1幢主体6层,局部7层全框架结
构、造型新颖的综合楼,4000平方米。
地区检察院。与公安处为邻,70年代建有4层混合结构办公楼,1688.33平方米。1988年建5
层混合结构住宅楼,1119平方米。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9年,在公安处左前方建办公用房,1540.72平方米,住宅3410平方
米,还建有5层半框架结构商住楼1幢,2354平方米。1993年,在桂花路17层大厦南侧文化路新
建全框架大跨度法庭大楼,2500平方米。贵阳长城设计公司设计,地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
地区科学技术局、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大楼。位于桂花路东侧一中对面,6层框架结构,
3742平方米。1987年建,立面为竖线条到顶,衬以铝合金窗,晶墨玉大理石门柱,为80年代后
期较新颖的建筑。
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乡镇企业局办公楼。位于天河路南东侧,砖混结构,2400平方米。
地区财政局、地区环保局、计量局、规划设计办公楼。位于文化路地区图书馆对面,砖混
结构,4500平方米,1986年建。
地区供销贸易公司。位于箱子路、天河路丁字口东北角箱子路北侧,7层,集贸场、旅社、
住宅为一体的综合建筑。1995年统计,地区党政机关大院共有房屋5.67万平方米,其按结构分
为:框架结构6107平方米,砖混结构3.49万平方米,砖木结构1.35万平方米,其他结构2133.69平
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96万平方米,文化体育娱乐用房4565.05平方米,住宅2.52万平方米。
3. 毕节县党政机关办公楼建筑。50年代初期,毕节县党政机关仍沿用旧县署房屋办公。均
为清代兴建的瓦顶木结构平房。50年代中期开始改建、新建。80年代,旧县署和邱家花园的瓦
顶木结构房屋全部拆除,代之以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1993年撤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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