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毕节地区通志(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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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市后,1994年建宽阔、壮观的市政府大门,1997年建成新颖的市政府、市委办公大楼。1997
年,市委、市政府大院中各类房屋共有建筑2.58万平方米。其结构分:框架结构8700平方米,混
合结构1.23万平方米,砖木结构4700平方米。2005年搬迁至城东新区的新行政中心办公,建筑面
积35677平方米。
4. 毕节县(市)机关其他建筑。市人民政府礼堂,位于市政府大门后约30米处,上对市政
府大门,框架结构,前、后部5层,中部主体3层,3600平方米。市政府老办公楼,位于礼堂东
后侧,2层,砖木结构,800平方米。松山宾馆,位于礼堂西侧,坐东向西,面向松山北路,
一、二号楼均为6层,与一号楼相连的餐厅为3层,混合结构。市人大办公楼,位于礼堂后院东
侧,南邻市政府老办公楼,坐东向西,3层,混合结构1261平方米。市政府综合楼,位于后院东
侧,南邻市人大办公楼,主体4层,两翼3层,混合结构,3500平方米。市政协办公楼,位于后
院西侧,坐西向东,南邻松山宾馆,隔花园与市人大相对,3层,混合结构。市委老办公大楼,
与市政府老办公楼相同,主体4层,两翼3层,1600平方米。市委、市政府新办公大楼,位于后
院北面正中,坐北向南,南隔花园水池与礼堂相对;东厢为市政府综合楼、市人大办公楼、市
政府老办公楼;西厢为市委老办公楼、市政协办公楼、松山宾馆,形成松散式大四合院。8层,
全框架结构,外墙均饰以淡褐色贴面砖。立面3楼为大雨篷,下撑两根不锈钢包饰的圆柱,上为
会议室;4~8层均为蓝玻璃铝合金横向通窗,1层为地下室(车库)。登十余级水磨石宽台阶,
过雨篷,进入高3层的门厅。门厅西侧的楼梯和门厅正面4楼走廊均设不锈钢栏杆,各层室内均
为水磨石地坪,高级粉饰,水曲板墙裙,豪华灯,设有升降设备。
5. 大方县机关房屋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中共大定县委、县政府机关设在原民国
大定县政府院内。其机关用房为同治三年(1864)、道光年间改建,同治十二年重建的府署
衙门。1952年,在大院上中略前建2层砖木结构楼房,作为县政府办公用房,楼房坐东向西,
808.66平方米。位于政府办公室前建砖木结构楼房,441.88平方米,作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办公
用房。60年代建县委办公楼,3层砖木结构,1474.92平方米。70年代在政府办公楼北侧建大礼
堂,坐南向北,砖混结构。1980年,改建为3层砖混结构楼房,1356.66平方米。1986年,在县
政府办公楼后建政府第二办公楼,6层,砖混结构。1989年9月,在县政府办公楼北侧建5层砖混
结构,1394.43平方米办公楼,作县纪委、财政局办公楼。80年代,对县委办公楼作改建加层为
2140平方米。1990年,在县机关大院内北侧建5层砖混结构,2579.91平方米办公楼,作县人大、
政协办公用房。
6. 黔西县机关房屋建设。中共黔西县委、县政府机关设在原民国县政府院内。1955年,在
原县署后建坐南向北3层砖木结构,1489平方米的楼房,作县政府办公用房。1984年后,逐渐扩
建为8490平方米的办公楼。1956年,在县政府办公楼东面建坐北向南,3层1634平方米的砖木结
构办公楼,作县委办公用房。原县委、县政府使用的州署衙门办公用房改作县民政局、劳动局
的办公用房。1972年,在县政府办公楼南对面原州署礼堂处建坐南向北、高2层,1007平方米的
砖混结构办公楼,1984年拆除,在距县政府办公楼右前约30米处建高5层,2228.82平方米砖混结
构办公楼,作政协、人大办公用房。是年,在县委办公楼东侧建坐东向西,高3层,222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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