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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要求加强治理尘毒危害严重的老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使之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劳动部门、卫生部门建立健全
监察制度,充实监察监督人员,配备检测手,帮助企业监测尘毒情况,制定、落实治理尘毒的
技术措施,监督企业尘毒治理。从1988年开始,各级卫生部门坚持每年对尘毒严重的工矿企业
进行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监测,对长期在尘毒环境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体检,发现尘毒超标的
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对检出有职业病的职工分别进行换岗、休养和治疗。
第五节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1983年12月31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毕节地区行
署根据全国环保会议精神,建立健全企业排污收费制度,规定企业缴纳一定数额的环境补偿费
用,为治污积累资金;制订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定企业在新、改、扩项目中,从立项开始,
对项目的选址、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投产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
价,并提出防治的对策和措施,然后报请环保主管部门批准;“三同时”制度,规定新建、改
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资源开发项目,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
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放许可制度;
污染事故报告制度:规定排污单位发生事故,周围环境可能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到群众生命财
产安全时,向环保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群众通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和危害加重。2004年,地区环保局研究制订《毕节地区炼锌业环境保护技术政策管理规定(试
行)》,报行署批准执行。2005年,拟定《毕节地区煤炭采选业环境保护技术政策规定》《毕
节地区炼铁业环境保护技术政策规定》,报行署印发执行。2009年,实施《毕节地区主要污染
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毕节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毕节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
减排考核办法》减排“三大体系”建设。2011年,制定《毕节地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环境
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完成13家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监
测)有效性数据审核。
工业企业污染源调查 1.工业污染源调查。1986年9月~1987年4月,毕节地区行署根据国家
环保局等部委部署,在全地区进行工业污染源调查。地区行署成立以分管副专员任组长,地直
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业污染源调查领导小组。调查工作由地区环境监测站负责。此期间,共调
查工业企业585户,占全地区工业普查数592户的99%。对85户企业进行建档。其中详查重点污染
源企业50户,普查535户;实地监测厂矿企业46户,取得数据441个,其中水184个,粉尘25个,
噪声232个。技术组人员分片到各县,深入到所有详查企业,具体了解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
与治理的情况。确定全地区各县、各行业各系统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基本查清全区四大水
系和三个重要水体所接纳的工业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建立健全全地区各工矿企业在生产工
艺、生产管理、资源和能源利用、污染排放与治理等方面的污染源档案,为区域环境管理、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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