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8 - 毕节地区通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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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第二章 水     利










                   毕节地区的年均降水量1089毫米,是水利资源较为丰沛的地区。但是由于降水的季节性特征

              和喀斯特地质地貌的特殊性,导致雨季不能大量蓄水而引发洪灾,旱季工程性缺水引发旱灾的问
              题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当地人民群众兴修了大量的水利工程,抑制

              水患,增加灌溉,开发水利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毕节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一节 水资源管理





                                                   一 机构及管理



                   水资源管理机构 1988年9月,毕节地区编委制发〔1988〕037号文,批准地区水电局增设
              水资源办公室,负责毕节地区区内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次年10月水资源办公室更名为水政水资

              源办公室。1988~1992年,各县相继成立水政水资源办公室。2001年6月,地区水政水资源办,
              更名为水政水资源科。至2005年底,全地区共有水政水资源工作人员173人。2011年,开展河
              道巡查145次,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4件,结案率100%;调解水事纠纷26件,调解成功率

              100%。做好水利行政事业性规费征收工作,依法征收水资源费85.62万元、水能资源有偿出让金
              228.7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15.94万元。

                   1992年11月,地区水电局开展行政复议工作。1993年,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1993〕5号
              决定,设立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驻毕节地区水电局执行室,各县市法院相继批准授牌建立县
              市水利局执行室。

                   1998年,组建地区水政监察支队,各县市组建水政监察大队,组建金沙花滩、黔西附廓水
              政监察中队,挂牌开展工作。任命专兼职监察人员161人。2002年,新建倒天河水库、安底片区

              中队。2007年7月,毕节地区水政监察支队从地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分离出来,成为地区水利
              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涉水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调解县(市)之间的水事纠

              纷,查处影响较大的水事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和水资源费等的行政征收。
                   2010年,机构改革后水资源科(节约用水办公室)的职责为:负责水资源的统一规划、
              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拟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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