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6 - 毕节地区通志(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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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新建林木种苗工程13个,总投资1429万元,其中中央1210万元、地方配套219万元。
                   财务管理 1.林业行政、事业财务。接受同级财政局和省林业厅双重领导。林业事业财务资金

              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国营林场基本建设投资、国营林场生产收入等。预算外资金
              含林业厅下拨的专项经费,地、县留成育林基金。主要经费开支含营林机构经费、森保经费、勘

              察设计费、科研经费、培训经费、良种推广和社队造林补助费。每年由地区林业局汇总向林业厅
              报决算。行政财务资金是地方财政预算拨款,每年由地、县林业局向地、县财政报决算。

                   2.森工企业财务。森工企业财务主要由省森工局、林业厅管理。1954年,威宁栓皮采购办事
              处,实行森工企业财务报账制,经营栓皮的利润上交,开支经费由省森工局统一报账、支付。
              1955~1956年,毕节森工局、威宁栓皮采购办事处,执行工业会计制度,采用借贷记账法。1958

              年,森工利润改交地方财政;1960年实行利润留成;1962年利润改交林业厅。1966年各县相继
              成立木材公司,其中毕节、大方、金沙、威宁县木材公司执行工业会计制度,黔西、织金、纳

              雍、赫章县木材公司执行商业会计制度。1971年,木材公司财务统一执行工业会计制度,采用
              借贷记账法。1972年开始,提取更改资金,不同年份提取更改资金的比例有所变更。1979年,
              省财政厅、林业厅核定毕节地区森工利润亏损指标10万元,实现利润1.51万元。1980年,实行森

              工企业包干,包干基数由省财政厅、林业厅核定,超基数部分的利润实行分成,至1982年,全
              地区10个企业,除威宁木材公司亏损,其余均盈利。1983年全地区森工企业实行利改税,当年

              上交所得税18.91万元,企业留利26.93万元。1985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森工企业财务体制下
              放各县。1988年起,森工企业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包干利润承包。

                   3.育林基金管理。1964年,专署林业局按国家有关政策,开征集体林育林基金。收购或直
              接组织采伐集体林的单位,每立方米(或100根)缴纳4元,称甲种育林基金,上交省林业厅,

              主要用于采伐迹地更新和竹林垦复。社队向森工部门交售每立方米木材(或1000根竹)缴纳3
              元,称乙种育林基金,由县林业局用于缴纳育林基金社队,进行迹地更新、育林、护林和林地
              垦复。1972年起,采伐国有林也缴纳育林基金,由县林业局上交省林业厅,主要用于国有林区

              的采伐迹地更新,荒山荒地造林、育林和护林。1986年起,育林基金不再分甲种、乙种,征收
              标准改为:由经营单位按集体林农出售木材、楠竹价的15%,向所在县林业局缴纳。集体或林农

              直接销售的,按第一次成交价的15%,由用户向所在县的林业局缴纳。等外材、杂竹、五把一杠
              和竹制品,由经营单位分别按林业局缴纳。等外材、杂竹、五把一杠和竹制品,由经营单位分
              别按林农出售价的10%、10%、5%和5%缴纳育林基金。省、地、县按3∶2∶5的比例提留育林基

              金。国营林场的育林基金30%上交给县林业局,70%林场留用。1988年后,征收标准改为:产区
              木材经营单位按其收购后的第一次销售价的12%缴纳育林基金。2005年,缴纳比例为20%。

                   4.基建财务。分森工基建财务和营林基建财务,由地区林业局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地区按
              工程进度及用款计划拨款,基建单位掌握使用。森工企业向地区报决算,地区汇总后向省主管

              部门报决算。资金来源于国家预算内拨款、木材更改基金、基本建设贷款、自筹资金、利润留
              成资金等。
                   安全生产管理 1957年7月,毕节森工分局编制《林业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伐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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