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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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府 人民政协


            张基沛、张经州。专职纪检员:卢萍。
                 7.在地区行署办内设正县级法制办公室,加挂行署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其职责是:办理行

            署行政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负责行署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制订行政规范性
            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协调行署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之间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则实

            施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参与行署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行署重大
            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行署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

            法律事务。组织、指导、协调全地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
            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组织、协调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
            组织、指导集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办理行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

            项,指导、监督全地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负责全地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资格
            审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地区仲裁机构工作。研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

            偿、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法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行署提出解决问题
            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培训全地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人员、
            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指导全地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

            交流,组织汇编政府规章、规则。承办行署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行署法
            制办公室内设4个职能科(室)。

                 8.地区行署其他机构维持不变。
                 经过调整,地区行署工作部门设29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2个,受行署委托行使

            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8个。
                 (1)行署工作部门。办公室(含国防教育工作、法制办、外事侨务办);发展和改革局

            (招商引资局);经济贸易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
            局;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不计入政府机构);民政局(内设老龄工作委
            员会办公室);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

            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卫生局;人口和计
            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环境保护局;粮食局;乡镇企业局;广播电视局;煤炭管理局;物

            价局(物价检查所)
                 (2)设置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农业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
            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

                 (3)受行署委托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档案局
            (档案馆);体育事业局;旅游事业局;畜牧事业局;水库移民局;房产事业局;供销合作

            社联合社
                 (4)行署直属事业单位。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地区行署政务服务中心。2004年10月

            建立地区行署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①为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办理区内外投资者申报各
            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有关生产性、经营性投资项目批准文件、证照。②简化行政审批程
            序。现场办理和全程代理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种证照和手续。③负责地直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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