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1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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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政  法


            金占60%,职工福利基金占20%,职工奖励基金占20%。奖励基金发放限额为自给程度达到预算
            收入60%以上者,其奖金发放限额全年不超过两个月基本工资;自给程度在60%以下者,其奖金

            发放额不超过一个半月基本工资。
                 3.律师管理。(1)律师资格考试自1986年起,实行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制度。地区司法

            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工作。1986~2002年,全地区共1413人报考律师,88
            名获律师资格。2000年,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律师实施职务评聘。全地区获二级律师职务

            的有苏源文、获三级律师职务的有高克勤、高德林、熊书伟、陈英华、贾祥云、邓书元、杨先
            烈、范建明、黄登银、袁光福、周光才、郭爱群、刘思源、谢卿俊。(2)律师工作执照管理。
            自1989年6月1日起,根据国家司法部统一规定,实施律师工作执照和律师(特邀)工作证管

            理,依法取得律师资格并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工
            作执照;依照国家司法部规定被聘用的从事律师业务的离退休人员,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邀)工作证。律师工作执照和律师(特邀)工作证每年由国家司法部和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司法厅(局)注册,未经注册一律无效。是年,经省司法厅审核批准,全地区颁发专职律
            师执照26个,临时律师执照35个,兼职律师执照7个,特邀律师执照12个。1998年,全地区注册

            律师71人,其中专职律师35人,兼职律师26人,特邀律师10人。1999年,根据国家司法部关于
            换发新“律师执照证”决定,地区司法局将换证工作与1999年度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同步进行,

            为75名符合条件的律师换证注册。2000年6月18日,地区司法局对全地区专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助理律师共65人进行注册前闭卷测试,测试内容为部分法律法规。参测率100%,均分77.09分。

            是年律师事务所10个,年检注册律师53人。(3)律师培训。1996年后,每年组织律师接受业务
            培训,无故不参加者予以缓期注册或不注册。1998年4月6~9日,地区司法局举办律师培训班,

            学习刑法,全地区70余人接受培训。1999年6月25~28日,地区司法局再次举办全地区律师培训
            班,80名律师接受培训。




                                     第七节 其他司法行政工作




                                                   一 司法考试



                 2006年,全区司法考试52名上线。2007年,全区司法考试报名337人,其中,法院系统86
            人,检察系统60人,其他国家机关49人,其他行业232人。实际参加考试316人。2008年,为2007

            年参加司法考试的77名合格人员颁发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其中A照23人、B照2人,C照52
            人;对101名持证人员进行年度备案。全区380余人参加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134名考生达到合格

            分数线。2009年,全区共600人报名参考,达到录取分数线的160人。2010年,考试上线2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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