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2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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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通志
BIJIE DIQU TONGZHI
2月21日,分院配合地、县公安机关调查毕节县朱昌区小屯乡干部违法乱纪情况。该乡少数基
层干部以群众消极抗工、不交毒品、开会不到、小偷小摸为由,捆绑吊打群众96人,其中死亡
4人、致残50人,检察机关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其中逮捕31人。1960年,毕节分院派员赴金
沙县禹谟区调查。禹谟区有区、社、大队干部498人,其中171人捆绑吊打过群众,被捆绑吊打
的群众1200余人,其中致死124人、致残85人。非法搜查群众1455户,搜走物品6500多件,折款
2.3万多元。检察机关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造成严重后果的54人作出处理,其中判刑41人、交群
众管制2人、送劳动教养11人。1961年,全专区检察机关查处严重侵权犯罪案63件。1962年查处
41件,其中逼死人命案18件,刑讯逼供14件。1963年查处35件。1964~1965年共查处70件。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察机关法纪检察工作中断。
1978年检察机关根据高检院制定非法拘禁、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简称三非案)
的立案标准,查处“三非”案及其他侵权案件。是年,共查处侵权案9件。1979年,根据调查和
群众反映,全地区共发现违法乱纪线索469起。检察机关根据地委领导查清后严肃处理的批示,
配合纪检等部门进行调查。毕节分院、毕节县院会同纪检部门调查海子街区烧杠公社丁家寨生
产队丁某某被逼死案。是年,全地区检察机关共查处违法侵权犯罪案28件48人。1980年初,分
院抽3名干部赴大方、织金、黔西、金沙县调查违法乱纪情况。3月,配合省院到毕节县调查,
通过调查及群众来信来访检举揭发,全专区共发现违法乱纪案785件。是年,共受理法纪案94件
115人,立案查处10件23人,其中侵权案5件。
1981年,全地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侵权案46件。1982年,共立案查处法纪案20件,其中
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案9件。1983年,根据高检院《切实把法纪检察工作做好的指示》,全地区
检察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案37件。1984年4月8日,在黔西县院召开全地区检察工作会议,传达贯
彻全国法纪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推广黔西县院法纪检察工作经验。是年,全地区检察机关
共立案查处违法犯罪案30件,其中侵权案27件。1985年6月,遵照高检院会议精神,全地区检察
机关,突出重点,查处大要案,分院先后16次派员到各县指导、协助办案。是年,全地区共查
处违法犯罪案30件46人,其中非法拘禁案15件27人、刑讯逼供案2件3人、诬告陷害案7件8人、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4件4人、非法搜查案2件4人。1986年,毕节分院法纪检察科3次派员到金
沙县院,协助侦查官实礼等4人以偷鸡为由,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张某某,对张某某施以捆绑
吊打、“鸭儿凫水”“吊半边肥”等残忍手段,致张某某失血性休克死亡,用几块木板捆成棺
木,露出头手而埋掉。公安机关以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了结此案,当地群众不平,受害
人家属悲愤难忍,继续上告,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查实确属一起严重侵权案,依法逮捕官实礼
等人。是年,全地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法犯罪案114件,其中非法拘禁案35件、非法搜查案
3件、诬告陷害案16件、刑讯逼供案1件。1987年6月,召开全地区法纪检察工作会议,传达高检
院在安徽合肥市召开的九省市法纪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向各县院提出多办案,办大案,办好案
的要求。9月5日,在织金县召开全地区法纪检察工作现场会,介绍织金县院办案经验。是年,
全地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法犯罪案273件,居全省之首。1988年初,各县由检察长带队,深
入区、乡、厂矿调查摸底开辟案源,共获案件线索621条。是年,全地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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