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5 - 毕节地区通志(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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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 政 法
属收购业和信托寄售业为特种行业管理范围。1988年,国家公安部明确印刷业、典当业和拍卖
业为特种行业管理范围。1991年9月,地、县公安机关清理特种行业,共清查重点户40家,旅店
327家,废旧收购12处。至1998年,全地区共有特种行业1133家。其中:毕节市的特种行业334
家,占全地区总数的30%。2001年,共清查293家,其中旅店191家,歌舞厅41家,电脑网吧17
家,录像放映点20家;下发限制整改或停业整顿通知书25份,督促落实立即整改17家,依法取
缔8家。2011年,依托旅馆业,持业管控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管控机制,推进旅馆业信息录入
上传工作,旅馆业上传在线率达98%。
公共场所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公安机关基本沿袭旧警察机构管理模式,管
理公共场所。1957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管理公共场所。1959年12
月,专署公安局进行安全检查,查获易燃易爆物品近7000吨,追查各类责任事故176起,发出15
份安全建议书。是年11月,专署公安局召开公共场所安全检查现场会,交流经验,确保生产和
公共场所安全。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共场所管理处于停顿状态。1978年后,
公共场所数量增加。20世纪90年代,各县城镇先后出现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酒吧、
网吧、游戏机室等场所,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共场所进行违法犯罪活动。1995年执行《贵州省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打击在公共场所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至1998年,全地区共有
公共场所1301家,其中毕节市299家,织金县230多家,金沙县40多家,其他县均在百家以上。
200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通知》和《贵州省整顿和规范歌
舞娱乐服务场所秩序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市公安机关结合严打,整治歌舞娱乐场所,查
处违法违规场所110家,查破各类案44件,治安拘留89人,罚款166人,其他处理7人,追究刑事
责任3人。
爆炸物品管理 20世纪50年代初,公安机关管理爆炸物品,主要预防发生各类爆炸事故。
1958年贯彻公安部《爆炸物品管理规则》,清理整顿生产爆炸物品厂家、私人作坊,全专区有
国营小型化工厂10余家,私人作坊200余家,均发生过不同程度的事故。发生较大的涉爆案30余
件,死亡40多人,伤80多人,经济损失81万多元。是年5月7日,赫章县手工业联社石文阁炸药
厂试制黄色土炸药,工人违章操作引起爆炸,死3人,伤3人,炸毁房屋6间。是年12月11日,毕
节县农水局干部杨大光、徐荣在试制炸药中被炸死。1959年4月,毕节专署公安局制发《关于防
火防爆工作的几点意见》,并在全专区连续三次开展群众性的防火、防爆、防事故活动,治安
部门重点检查储存炸药、雷管的仓库1022个,责令单位搬迁不符合保管规定的炸药350多吨,雷
管5.7万多枚,导火绳近5万米,并帮助生产、储存单位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减少事故的发生。
1978年后,因生产建设需要,促使爆炸物品猛增。1984年5月,毕节地区行署贯彻《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制发《关于加强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毕
节地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6月,地区召开民爆物品管
理工作会议,部署管理工作。1986年11月,织金县物资局被骗走炸药1.2吨,导火绳1500米、雷
管1700枚。经地、县公安部门历时半月侦破,4名罪犯被抓获,追回部分赃款及赃物。1987年9
且16日,大方马干山牧垦场仓库被盗雷管7100枚,地区和大方县公安机关7天破案,抓获犯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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