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7 - 中共澄江县委执政纪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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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
考核采取查看工作总结、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深入走访等形式进行年度考核。“第一书
记”要结合实际对照工作职责开展自查,形成年度书面工作总结,于本年12月底前报镇(街
道)后汇总后统一提交县委农办。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由县委农办统一反馈各派出单位,考核结果存入个人
档案,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在职评审等重要依据之一。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给予批评教
育,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及时调整处理。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的,移交
纪律和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选派“第一书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1.违法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驻村(社区)时间不足200天的;
4.无正当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2月13日起执行,由县委农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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